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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0-072

  

  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林雪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对林雪峰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林雪峰先生拟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05,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1597%。

  2020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林雪峰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止2020年12月21日,林雪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已减持1,139,5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林雪峰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林雪峰先生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送转股份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表中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系高管锁定股(上述数值保留4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林雪峰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林雪峰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实施情况与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雪峰先生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林雪峰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林雪峰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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