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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8         证券简称:国盛智科       公告编号:2020-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盛智科”)于2020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债券、基金、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债券、基金、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受发行主体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本金受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20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上网公告附件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58       证券简称:国盛智科      公告编号:2020-014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盛智科”)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12月22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姚菊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15)。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2020-016)。

  特此公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58           证券简称:国盛智科          公告编号:2020-016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25,184.70元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支付的用于募投项目的相关支出且尚未兑付、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该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3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37 元,共计募集资金57,321.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2,046.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32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上情况详见2020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为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效率,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公司预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了部分募投项目原材料采购等所需资金。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用于募投项目的相关支出且尚未兑付的,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到位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情况,编制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并经由会计师鉴证。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定期统计上述款项情况,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将上述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按月汇总通知保荐机构。

  三、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付和置换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25,184.70元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支付的用于募投项目的相关支出且尚未兑付、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25,184.70元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支付的用于募投项目的相关支出且尚未兑付、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经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25,184.7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的相关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25,184.7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的相关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字[2020]10450号),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港证券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并且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 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12月 23日

  

  证券代码:688558          证券简称:国盛智科          公告编号:2020-017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1,368,654股,限售期为6个月。

  2、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2月30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0号),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000,000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于2020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32,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2,018,65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981,346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65名,持有限售股数量为1,368,65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036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1,368,654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0年12月3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368,654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1.0369%。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2月30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12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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