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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168           证券简称:三人行        公告编号:2020-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6月24日召开了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8,826.77万元(含98,826.77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以及2020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根据决议,公司与银行签订了相关协议,并办理完成相关手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具体购买情况

  

  (二)协议对方具体情况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对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为银行。

  协议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购买的系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开展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此同时,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还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额度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授权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10日,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西安光华路支行、中信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高新分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科技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泉路支行,签署了协定存款相关协议;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科技支行开通了《利多多通知存款业务B类协议》;北京橙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开通了《对公智能通知存款”(B款)》。

  四、风险提示

  1、尽管上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单位结构性存款客户权益须知》《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结构性存款风险揭示书》及办理业务回单。

  特此公告。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5168          证券简称:三人行         公告编号:2020-059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2020年12月21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61.11万股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0年11月30日

  2、授予数量:61.11万股

  3、授予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人

  4、授予价格:104.8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成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三)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四)解除限售条件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0-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相同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相同;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不同的,将由董事会另行决策。

  在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限制性股票因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而未能解除限售,则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确认,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803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12月8日止,公司已收到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64,073,835.00元,全部以货币资金支付,其中611,100.00元计入股本,63,462,735.00元计入资本公积。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1.11万股,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登记工作,于2020年12月22日取得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9,066,700股增加至69,677,800股,公司控股股东西安多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授予前共持有公司股份18,316,112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本总额的26.52%;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其持有公司股份不变,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26.29%,持股比例虽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

  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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