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0-1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收到了公司高管冯昊先生、赖德贵先生购买公司股票情况的通知,冯昊先生、赖德贵先生于2020年12月2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购买了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本次购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股票的情况
1.购买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冯昊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赖德贵先生
2.购买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3.购买时间:2020年12月23日
4.购买方式: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自二级市场买入
5.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的情况
注:本公告所述持股比例均按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及四舍五入的原则处理,处理方式可能导致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购买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购买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冯昊先生、赖德贵先生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在本次购买股份后至少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购买公司股票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0-120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刘革新先生关于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通知,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 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刘革新先生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注:上表所述股份比例均按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及四舍五入的原则处理,处理方式可能导致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二、 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刘革新先生上述股份质押展期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三、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注:上表所述股份比例均按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及四舍五入的原则处理,处理方式可能导致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四、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革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1:上述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系因董事、高管锁定股而限售;
注2:刘思川先生所持股份数量包括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2,650,600股。
本次股份质押和质押展期融资系用于满足刘革新先生个人的资金需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革新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5,775,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2.07%,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3.18%,对应融资余额为3.42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88,295,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49.67%,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3.09%,对应融资余额为14.62亿元。刘革新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股份质押和质押展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刘革新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和质押展期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照权益变动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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