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20-08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资源”或“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0年12月21日、12月22日、12月23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玉环市恒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玉环恒捷”,玉环恒捷直接持有中捷资源120,000,000股股份,占中捷资源总股本的17.45%,均为无限售流通股)、第二大股东宁波沅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沅熙”,宁波沅熙直接持有中捷资源112,953,997股股份,占中捷资源总股本的16.42%,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发生重大变化;
4、 经核查,公司第一大股东玉环恒捷、第二大股东宁波沅熙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5、 经核查,公司第一大股东玉环恒捷、第二大股东宁波沅熙及全体董监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 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根据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5,500万元至-4,50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届时以公司披露的2020年度报告为准。
3、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20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深交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并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起六个月期限满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4、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披露的《关于重大事项的公告》,该重大事项尚无最终定论,公司暂无法估计该重大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该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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