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0-09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大楼3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总经理项兴初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会议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8人,董事长安进,董事雍凤山、王兵,独立董事许敏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濮国立、翟咏梅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冯梁森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李明,财务负责人陶伟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桃花厂区青龙潭路东区收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方、郑江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0-099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产销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初步测算,公司2021年度产销计划为:产销各类整车及底盘约50万辆,该产销计划为管理层初步目标,最终目标尚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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