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0-07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0年12月21日、22日、23日三天公司股票连续涨停,目前股价涨幅大,股价较高。
●拟变更的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在未来12个月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业务或资产进行调整的计划。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于2020年12月21日、22日、23日三天连续涨停。目前股价涨幅较大,价格较高。为避免不必要的炒作,引起股价不正常的波动,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公司特此向广大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具体如下:
一、公司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控股股东樊家驹先生协议转让股份,是其个人决定,不改变上市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也不会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
二、董事会关注到近期有媒体对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进行了报道,并且对拟更换的新实控人的后续安排进行了解读和猜测。经与拟变更的实控人许广彬先生沟通,许广彬先生在未来12个月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业务或资产进行调整的计划。
三、截止2020年12月23日,目前公司市盈率及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市盈率如下:
*上述数据来源于12月23日同花顺股票交易系统。
经对比,公司股票市盈率明显高于同行其他公司。目前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仍以软包装油墨、聚氨酯胶粘剂为主。请广大投资者保持理性,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再次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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