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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延期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ST海陆         公告编号:2020-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限售股的形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22号文《关于核准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吴卫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核准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陆重工”)向吴卫文发行53,299,101股股份、向聚宝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宝行”)发行44,210,52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75,960万元。公司向吴卫文、聚宝行所发行的股份共计97,509,627股于2017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上市日为2017年12月29日,限售期为自2017年12月29日起的36个月。

  二、本次延期限售股情况明细

  1、本次延期限售股原解除限售日期为2020年12月29日;

  2、本次延期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7,509,62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1.58%;

  3、本次延期限售股明细清单:

  

  注:上述97,509,627股股份,已被公司为督促保障吴卫文、聚宝行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的业绩补偿承诺采取了冻结措施。

  三、关于延长本次限售股锁定期的说明

  根据《重组办法》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股份锁定要求以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交易各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约定,吴卫文、聚宝行集团就股份锁定期承诺如下:

  1、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海陆重工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若36个月届满时,本人/本企业业绩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锁定期将顺延至补偿义务届满之日,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3、由于公司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安排。

  由于吴卫文、聚宝行集团未完成业绩承诺,业绩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吴卫文持有的53,299,101股股份,聚宝行持有的44,210,526股股份锁定期将顺延至补偿义务届满之日。后续公司回购注销股份,则相应股份按程序履行回购注销,不受本次延期上市流通影响。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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