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107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东原1891D馆4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韶颖女士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澄方实业有限公司境外上市符合<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澄方实业有限公司到境外上市的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所持重庆东原澄方实业有限公司股份申请全流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维持独立上市地位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说明与前景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重庆东原澄方实业有限公司境外上市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丹、李密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6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债务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一大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通知:
根据东银控股债务重组方案,2020年留债利息按照既定流程已于2020年12月22日支付予东银控股债权人委员会(以下简称:“债委会”),由债委会根据2020年重组利息支付的具体要求实施支付。
东银控股债务重组工作一直有序推进中,2020年留债利息的支付将会进一步推动债务重组进程。
公司也将持续关注东银控股债务重组事宜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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