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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0-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达华智能,股票代码:002512)于2020年12月22日、2020年12月23日、2020年12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0年12月15日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文件。

  7、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期间公司管理层及时与蔡小如先生及珠海植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植远”)进行沟通,并取得双方认可。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公开发行议案合法有效,公司将继续加快推进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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