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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07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20.40万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70,111.00万股的0.60%,行权价格为5.12元/股。

  2、 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三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为2020年8月21日至2021年8月20日,实际可行权期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后至2021年8月20日,截止本公告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已办理完成。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暨可行权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同意获得授予股票期权的107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行权420.4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12元/股,相关公告如下:

  一、 期权代码及期权简称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代码:037745,期权简称:日上JLC3。

  二、 行权条件

  1、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等待期已届满。

  2、公司107名激励对象满足《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3、公司业绩指标达成,符合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4、107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均达到合格,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

  三、 行权期限

  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三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为2020年8月21日至2021年8月20日,实际可行权期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后至2021年8月20日,截止本公告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已办理完成。

  四、 行权数量、比例及价格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人数共107人,可行权数量为420.40万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70,111.00万股的0.60%,行权价格为5.12元/股。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股权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107名股权激励对象可行权数量与授予时网上公示情况一致。

  五、 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六、 本次行权股份性质及行权后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若本次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注:最终股本结构变化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中心登记结果为准

  七、 行权方式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公司自主行权承办证券公司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八、 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一)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420.4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0%。如果全部行权,公司股本总额将由70,111.00万股增加至70,531.40万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二)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九、 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锁定的情况说明

  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黄学诚先生,高级管理人员何爱平先生、田民镜先生于公告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并承诺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内合法行权,即行权后6个内月不卖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十、 其他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2、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3、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行权专户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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