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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招商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并在不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旗下招商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订,增加投资存托凭证相关内容,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招商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在前言、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和估值方法中增加了存托凭证相关内容。基金管理人对托管协议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 (www.cmfchina.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并按规定更新。

  风险提示:

  1、相关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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