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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至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0-066

  债券代码:113543                 债券简称:欧派转债

  转股代码:191543                 转股简称:欧派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派家居”)

  ●广州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集成”)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广州白云支行”)申请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信用证等业务而签订的相关法律性文件所产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本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欧派集成已实际为公司向各银行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7,326万元。

  ●本次担保无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0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介绍

  鉴于欧派家居向建设银行广州白云支行办理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信用证等业务而将要或/及已经在约定期间签订的相关法律性文件(以下称“主合同”),欧派集成于2020年6月22日与建设银行广州白云支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HTC440490000ZGDB202000026),将名下“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05725号”不动产进行抵押为欧派家居在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0年至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2020-037)。

  2020年12月24日,经双方协商一致,欧派集成与建设银行广州白云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440490000ZGDB202000121),欧派集成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欧派家居在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最高限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原2020年6月22日欧派集成与建设银行广州白云支行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HTC440490000ZGDB202000026)将在本次新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440490000ZGDB202000121)生效后作废。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0年至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确定2020年至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至2021年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68,500万元。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上述对外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风险可控,不会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已经获得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欧派家居关于确定2020年至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欧派家居关于确定2020年至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及《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一)欧派家居:

  

  (二)欧派家居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欧派集成与建设银行广州白云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担保人:欧派家居

  (二)保证人:欧派集成

  (三)债权人:建设银行广州白云支行

  (四)担保金额及范围:

  1、本最高额保证项下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人民币150,000万元;

  2、担保范围:欧派家居与建设银行广州白云支行已签署的主合同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五)保证期间:

  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六)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68,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0.8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8,2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51%。以上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08,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3.66%;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0,9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51%。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

  (四)欧派家居营业执照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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