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0-1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并经过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关联方银行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
一、本次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情况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1、该表格“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中的“最近十二个月”指2019.12.25-2020.12.25期间,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理财额度内滚动购买理财产品;上表中“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最近12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单日最高余额。
2、 该表格“其他类”主要是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相关理财产品。
3、 该表格中“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19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19年净利润。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6,000.00万元。其中在非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6,000.00万元,在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0万元。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向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收益凭证。
2、关于向国民信托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收益凭证。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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