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0-112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因南京江宁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对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京埃斯顿自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斯顿自动控制”)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将军南路155号地块(以下简称“将军大道155号地块”)实施产业升级并打造招商引资平台,需对将军大道155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实施收回。将军大道155号地块占地面积25,489.35平方米(约38.23亩),不动产权证号为:苏(2019)宁江不动产权第0050694号,收购补偿金额为17,086万元。本次交易对方为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江宁开发区管委会”),南京江宁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系江宁开发区管委会下属单位。
2020年11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103号)。 2020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的议案》。
2020年11月25日,埃斯顿自动控制与江宁开发区管委会签署了协议书,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109号)。
2020年12月8日,埃斯顿自动控制收到了江宁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支付的收回土地补偿金额的50%,即8,543万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111号)。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根据埃斯顿自动控制与江宁开发区管委会签署的《协议书》,2020年12月25日,埃斯顿自动控制配合江宁开发区管委会完成上述地块的收地手续并注销上述地块的不动产权证后,收到了江宁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支付的收回土地补偿金额剩余的50%,即8,543万元。
截至目前,将军大道155号地块土地使用权收回事项已经实施完毕。
四、本次交易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将军大道 155 号地块已无实际生产经营,故本次签署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截至2020年9月30日,将军大道155号地块原始土地及建造成本为14,214.35万元,账面净值为12,164.96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因收回土地使用权产生的相关损益将根据付款时间及收回土地使用权时间计入相关期间损益,预计将对2020年度的利润产生影响,最终会计处理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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