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0-1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1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久芳提议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2)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13)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0-112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荣港置业有限公司拟为宁波开晟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控股子公司台州荣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拟为杭州弘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8,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控股子公司宁波旭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拟为宁波锦官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8,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控股子公司嘉兴佳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为上海盈式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有关事项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事项一
1、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公司与宁波开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开晟投资”)合作开发宁波市集士港中一片CX06-02-04a地块,宁波荣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港置业”)为开发该地块的项目公司。公司持有“荣港置业”60%股权,“宁波开晟投资”持有“荣港置业”40%股权。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作协议的约定,为确保项目公司各方股东同股同权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项目公司各方股东有权按权益比例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富余资金,因此,公司控股子公司“荣港置业”拟在预留项目后续建设及运营资金后将闲置富余资金按照权益占比借予“宁波开晟投资”,即“荣港置业”拟对“宁波开晟投资”提供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2、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对象:宁波开晟投资有限公司
(2)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3)资金用途:用于“宁波开晟投资”日常经营活动
(4)财务资助的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5)财务资助利率:无息
(6)资金来源:“荣港置业”闲置富余自有资金
3、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开晟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堇山西路501/507号1501室
(4)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1日
(5)法定代表人:滕伟杰
(6)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7)实际控制人:滕辉
(8)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投资管理,商品信息咨询等
(9)股权结构: 宁波布利杰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宁波开晟投资”100%股权
(10)关联情况:“宁波开晟投资”非公司关联方,与上市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1月30日,“宁波开晟投资”总资产837,130,091.63元,负债564,774,826.39元,净资产272,355,265.24元。2020年1-11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9,964,053.18元,利润总额2,803,363.87元,净利润2,439,965元。
(12)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20,000.00万元。
4、合作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荣港置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菖蒲路150号(1-1-197)
(4) 成立日期:2018年06月12日
(5)法定代表人:徐小峰
(6)注册资本:壹拾肆亿元整
(7)实际控制人:王久芳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该公司60%股份,“宁波开晟投资”持有该公司40%股权。
(10)关联情况:“荣港置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1月30日,“荣港置业”总资产1,447,798,108.13元,负债1,109,632,587.01元,净资产338,165,521.12元。2020年1-11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64,105.72元,净利润-761,532.01元。
(12)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3)项目概况:“荣港置业”开发的集士港CX06-02-04a地块面积为26,376平方米,位于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土地用途为住宅、商务金融、零售商业、餐饮、旅馆及其他商服,该地块地理位置优越,周边配套设施齐全,该项目销售去化情况较好,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二)财务资助事项二
1、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公司与杭州弘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弘誉”)合作开发江北区JB16-02-8a、JB16-02-8e(姚江新区5号-1、5号2)号地块,台州荣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荣宁企管”)全资子公司宁波荣越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越置业”)为开发该地块的项目公司。公司持有“台州荣宁企管”65%股权,“杭州弘誉”持有“台州荣宁企管”35%股权。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作协议的约定,为确保项目公司各方股东同股同权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项目公司各方股东有权按权益比例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富余资金,因此,公司控股子公司“台州荣宁企管”拟在预留项目后续建设及运营资金后将闲置富余资金按照权益占比借予“杭州弘誉”,即“台州荣宁企管”拟对“杭州弘誉”提供总额不超过68,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2、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对象:杭州弘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总额不超过68,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3)资金用途:用于“杭州弘誉”日常经营活动
(4)财务资助的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5)财务资助利率:无息
(6)资金来源:“台州荣宁企管”闲置富余自有资金
3、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弘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艮山支三路5号1幢127室
(4) 成立日期:2020年8月21日
(5)法定代表人:陈彬
(6)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7)实际控制人:曾焕沙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9)控股股东:杭州弘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关联情况:“杭州弘誉”非公司关联方,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1月30日,“杭州弘誉”总资产513,678,917,37元,负债503,676,077元,净资产10,002,840.37元。2020年8-11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2,840.37元,净利润2,840.37元。
(12)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3)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无
4、合作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荣越置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洪都路159号443室?
(4) 成立日期:2020年8月12日
(5)法定代表人:郑俊仕
(6)注册资本:伍亿元整
(7)实际控制人:王久芳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9)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65%股权,“杭州弘誉”间接持有该公司35%股权。
(10)关联情况:“荣越置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1月30日,“荣越置业”总资产1,468,076,515.73元,负债1,143,151,936.73元,净资产324,924,579元。2020年8-11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69,048.12元,净利润-75,421元。
(12)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3)项目概况:“荣越置业”开发的江北区JB16-02-8a、JB16-02-8e(姚江新区5号-1、5号2)地块面积88930平方米,容积率≤2.86,位于江北区姚江新区启动区,东至洪都路,南至丽江西路,西至规划三路,北至云飞路,该项目地理位置优越,周边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利,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三)财务资助事项三
1、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投创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创荣安置业”)与宁波锦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官置业”)合作开发鄞州区YZ08-06-b2地块(首南地段),宁波旭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禾企管”)全资子公司宁波荣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新置业”)为开发该地块的项目公司。“投创荣安置业”持有“旭禾企管”51%股权,“锦官置业”持有“旭禾企管”49%股权。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作协议的约定,为确保项目公司各方股东同股同权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项目公司各方股东有权按权益比例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富余资金,因此,公司控股子公司“旭禾企管”拟在预留项目后续建设及运营资金后将闲置富余资金按照权益占比借予“锦官置业”,即“旭禾企管”拟对“锦官置业”提供总额不超过48,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2、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对象:宁波锦官置业有限公司
(2)总额不超过48,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3)资金用途:用于“锦官置业”日常经营活动
(4)财务资助的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5)财务资助利率:无息
(6)资金来源:“旭禾企管”闲置富余自有资金
3、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锦官置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泰安中路508、520号1401室
(4) 成立日期:2018年4月23日
(5)法定代表人:李爽
(6)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7)实际控制人:刘永好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旅游项目开发;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等
(9)控股股东: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关联情况:“锦官置业”非公司关联方,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1月30日,“锦官置业”总资产3,847,351,561.74元,负债3,764,697,545.24元,净资产82,654,016.5元。2020年1-11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024,941,56元,利润总额-17,522,448.66元,净利润-17,522,448.66元。
(12)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3)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无
4、合作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荣新置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贸城西路158弄60号-6
(4) 成立日期:2020年8月19日
(5)法定代表人:徐小峰
(6)注册资本:伍亿元整
(7)实际控制人:王久芳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9)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51%股权,“锦官置业”间接持有该公司49%股权。
(10)关联情况:“荣新置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1月30日,“荣新置业”总资产1,312,562,428.01元,负债812,861,756.29元,净资产499,700,671.72元。2020年8-11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299,453.28元,净利润-299,328.28元。
(12)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3)项目概况:“荣新置业”开发的宁波鄞州区YZ08-06-b2(首南地段)地块面积21,423平方米,容积率1.8,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铜盆闸村。该项目地理位置优越,周边配套设施完善,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四)财务资助事项四
1、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荣安”)与上海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城万嘉”)合作开发嘉善县罗星街道城南社区、白水塘路北侧,小里港西侧的2017-24号地块。嘉兴佳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佳钇”)全资子公司嘉善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善荣安”)为该地块的项目公司。“嘉兴荣安”持有“嘉兴佳钇”51%股权,“上海新城万嘉”持有“嘉兴佳钇”49%股权。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作协议的约定,为确保项目公司各方股东同股同权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项目公司各方股东有权按权益比例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富余资金,因此,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兴佳钇”拟在预留项目后续建设及运营资金后将闲置富余资金按照权益占比借予“上海新城万嘉”,即“嘉兴佳钇”拟对“上海新城万嘉”提供总额不超过1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2、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对象:上海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
(2)总额不超过1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3)资金用途:用于“上海新城万嘉”日常经营活动
(4)财务资助的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5)财务资助利率:无息
(6)资金来源:“嘉兴佳钇”闲置富余自有资金
3、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柳梁路155弄4号
(4) 成立日期:2003年3月19日
(5)法定代表人:唐云龙
(6)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7)实际控制人:王振华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室内外装潢工程,房地产经纪,建材的销售。
(9)控股股东: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关联情况:“上海新城万嘉”非公司关联方,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1月30日,“上海新城万嘉”总资产17,256,147,908.69元,负债15,660,967,718.7元,净资产1,595,180,189.99元。2020年1-11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906,346.87元,利润总额1,302,363,483.51元,净利润1,309,162,404.72元。
(12)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3)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3,038.00万元
4、合作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嘉善荣安置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罗星街道嘉善大道399号置地广场1号楼15层1508-07?
(4) 成立日期:2018年6月12日
(5)法定代表人:陈寅
(6)注册资本:柒仟万元整
(7)实际控制人:王久芳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9)股权结构:“嘉兴荣安”间接持有该公司51%股权,“上海新城万嘉”间接持有该公司49%股权。
(10)关联情况:“嘉善荣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1月30日,“嘉善荣安”总资产1,379,862,645.54元,负债1,327,150,996.62元,净资产52,711,648.92元。2020年1-11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2,191,096.44元,净利润-1,783,562.17元。
(12)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3)项目概况:“嘉善荣安”所开发的嘉善罗星2017-24号地块位于嘉善县罗星街道城南社区,白水塘路北侧,土地面积39734.9平方米,容积率≤1.8,该地块地理位置良好,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齐全,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五)审议情况
2020年12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公司控制的并表项目公司向其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是项目公司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按照权益占比向各方股东提供的借款。公司负责并表项目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管理,在财务资助过程中,项目公司将会根据资金盈余情况,陆续实施财务资助,当项目公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营。公司将密切关注借款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变化及商业信誉等的变化情况,积极采取措施防范风险以保证项目公司资金安全。
四、 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控制的并表项目公司对其股东方按照权益比例提供的财务资助是公司在充分预留项目公司建设及运营资金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对项目公司各方股东按权益占比提供的借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控制的并表项目公司对其股东方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为公司房地产项目公司在充分预留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合作协议的约定对项目公司双方股东按权益占比提供的借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包括本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274,951.3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01%。
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0-113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月6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荣安大厦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12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 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2021年1月8日 9:00-16:30
2、 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宁波的时间为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思思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18F(A)、19F、20F
邮编:315010
电话:0574-87312566 传真:0574-87310668
5、本次会议预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7,投票简称:荣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委托表决事项:
注:1、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一栏中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股东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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