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0-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与奇景光电于2014年3月签订协议及后续签订增补协议约定将公司原持有的89%彩优微电子的股权转让予奇景光电,股权转让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38%的股权转让已于2015年3月完成,第二阶段51%的股权转让将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割。
● 目前彩优微电子相关中央预算内补贴项目尚未验收,第二阶段转让条件尚未成就,奇景光电于近日向公司提出延长交割时点,经公司同意,双方于2020年12月25日签订增补协议约定第二阶段交割时点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前。
● 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披露了公司与奇景光电(开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景光电”)于2014年3月签订协议及后续签订增补协议,约定公司将原持有的彩优微电子(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优微电子”)89%的股权转让给奇景光电,股权转让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38%的股权转让已于2015年3月完成,第二阶段51%的股权转让将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割,若奇景光电有延长交割时点需求,经公司书面同意可适当延长交割时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披露的《龙腾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鉴于目前彩优微电子相关中央预算内补贴项目尚未验收,第二阶段交割条件尚未成就,奇景光电于近日向公司提出延长交割时点,经公司同意,双方于2020年12月25日签订了《投资者权益转让协议书之增补修正协议书之编号叁》,约定第二阶段交割时点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前;若奇景光电有延长交割时点需求,经公司书面同意可适当延长。
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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