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0-1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进展情况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收到王悦先生家属送达的《通知函》,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悦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
前期情况请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2019年5月7日、2019年6月13日、2020年6月30日分别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失联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失联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
除上述信息外,公司未能知悉王悦先生的其他有关情况。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王悦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461,570,06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1.44%。
王悦先生共质押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61,568,139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1.44%,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王悦先生所持本公司股票累计被冻结461,570,06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1.44%,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王悦先生所持公司股票累计被轮候冻结2,382,650,32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10.69%,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16.21%。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目前,王悦先生已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上述案件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个人案件,未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影响,公司经营管理运行情况平稳,公司管理层将继续加强公司管理,确保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
本次关于王悦先生的判决暂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但鉴于王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骐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股份均已被冻结以及轮候冻结,不排除后续可能存在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动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后续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进展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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