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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平安银行、农业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合计人民币6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汇率)产品、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20年第5578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5年3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2015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的议案》。2016 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6年8月24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理财额度为人民币 10 亿元。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短期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董事长可授权财务部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等,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独立董事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平安银行、农业银行的结构性存款。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此次购买平安银行、农业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用于现金管理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所选择的产品均为保本型产品,期间公司持续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0000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288)均为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公司大股东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公司最近一期末(2020年9月30日)货币资金(数据未经审计)为370,714,423.26元,公司本次披露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及银行理财合计600,000,000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62%。公司委托的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日常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理财收益在“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尽管本次授权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类型,但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合作银行保本型短期(本外币)理财产品的投资。公司于2015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的议案》,增加人民币 6 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上述投资。2016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增加人民币 2 亿元额度用于购买保本型短期(本外币)银行理财产品,即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理财额度增加至人民币10亿元。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依据上述相关会议决议,授权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购买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且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保荐机构、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前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年3月11日和2015年3月24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8)、《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19)以及 2016年7月16日和2016年8月25日分别披露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43)、《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4)。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金额合计为60,000万元(含本次购买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的授权额度。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4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农业银行、平安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合计人民币43,6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20年第5578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汇率)产品等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分别于2016年7月15日、2016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77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41,060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95,316,57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0,715,698.26元后余款1,564,600,871.74元于 2016年6月8日转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深圳蛇口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其他发行费2,214,24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62,386,631.74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勤信验字【2016】第1086号《验资报告》确认。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董事长可授权财务部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等,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独立董事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投资风险

  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能够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农业银行、平安银行的结构性存款。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此次购买农业银行、平安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用于现金管理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所选择的产品均为保本型产品,期间公司持续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28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00001)均为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公司大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公司最近一期末(2020年9月30日)货币资金(数据未经审计)为370,714,423.26元,公司本次披露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及银行理财合计436,000,000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17%。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运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公司委托的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日常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理财收益在“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尽管本次授权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类型,但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5亿元(含3.65亿元)额度的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合作银行保本型短期(本外币)理财产品的投资。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6年8月24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增加人民币6.35亿元额度用于购买保本型短期(本外币)银行理财产品,即公司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理财额度增加至人民币10亿元。依据上述相关会议决议,授权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购买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且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保荐机构、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前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5日和2016年7月16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4)、《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2)以及2016年8月25日披露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4)。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金额合计为27,200万元(含本次购买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的授权额度。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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