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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0-1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八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八名,八名董事参与了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刘洋先生已辞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决议,现同意提名李尧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届期相同。

  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李尧先生的简历附后。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结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李尧先生在任职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期间,其津贴薪酬标准确定如下: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1、本次增加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向赵志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75号)。公司收购珠海欣威科技有限公司、珠海中润靖杰打印科技有限公司各49%股权,分别向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赵志祥等12名股东发行合计11,103,195股股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于2020年11月13日出具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576号),本次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12月14日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披露的《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后公司增加股份11,103,195股,注册资本相应的增加11,103,195元,公司增加后的股本总额为1,074,453,194股,增加后的注册资本为1,074,453,194元。

  2、《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本次新增股份上市后,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拟将《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1月12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交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详见2020年12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李尧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6月出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2014年12月至今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经理,投资二部经理,投资二部高级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尧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李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李尧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李尧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0-138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到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名,三名监事参与了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1、本次增加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向赵志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75号)。公司收购珠海欣威科技有限公司、珠海中润靖杰打印科技有限公司各49%股权,分别向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赵志祥等12名股东发行合计11,103,195股股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于2020年11月13日出具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576号),本次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12月14日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披露的《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后公司增加股份11,103,195股,注册资本相应的增加11,103,195元,公司增加后的股本总额为1,074,453,194股,增加后的注册资本为1,074,453,194元。

  2、《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本次新增股份上市后,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拟将《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1月12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交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详见2020年12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0-139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向赵志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75号)。公司收购珠海欣威科技有限公司、珠海中润靖杰打印科技有限公司各49%股权,分别向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赵志祥等12名股东发行合计11,103,195股股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于2020年11月13日出具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576号),本次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12月14日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披露的《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后公司增加股份11,103,195股,注册资本相应的增加11,103,195元,公司增加后的股本总额为1,074,453,194股,增加后的注册资本为1,074,453,194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本次新增股份上市后,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拟将《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三、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因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需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此议案涉及《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0-140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临时股东大会,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决议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应提交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上午 9:15至9:25, 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7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1年1月7日(星期四)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上述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信息披露业务中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要点,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的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1月11日(星期一),8:30-11:30,14:30-17:30;

  2、登记方式和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在2021年1月11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证券部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2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剑洲、武安阳

  联系电话:0756-3265238

  传真号码:0756-3265238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证券部

  邮编:51906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180

  (2)投票简称:纳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1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1年1月7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002180纳思达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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