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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政府望海街道办事处签订了《投资框架协议》,拟投资项目名称为“日辰股份嘉兴数字化食品制造中心”。

  2、框架协议所涉项目相关合作事项为初步意向,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对于该框架协议,目前尚未进行详细的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实际开展该项目投资。

  3、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意向性的约定,协议涉及的投资项目事项需进一步商谈及履行相应决策审批流程,投资项目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

  海盐县人民政府望海街道办事处

  (二) 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框架协议由公司与海盐县人民政府望海街道办事处于2020年12月23日在浙江省海盐县签署。

  (三) 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本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海盐县人民政府望海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项目名称:日辰股份嘉兴数字化食品制造中心

  (三)项目选址及用地:

  1、项目所在地为海盐县望海街道食品工业园区(具体以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的实际面积及位置为准)。

  2、用地价格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评估价格为基准,采用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取得。

  (四)项目公司注册与规划:

  1、公司注册。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海盐项目子公司,作为项目运作主体。

  2.规划条件。甲方同意乙方项目进行整体规划,其容积率、绿化率、建筑密度及建筑高度等规划条件需按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文件要求执行。

  (五)双方职责义务:

  1、甲方职责义务:

  1)甲方负责落实乙方项目所需的各项政策指标;

  2)甲方负责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制定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对乙方投资项目给予优惠待遇;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项目取得项目联审、备案、环评、规划审批及验收等工作,涉及到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职责义务:

  1)乙方设立子公司负责框架协议的落实;

  2)乙方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对相关项目进行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

  3)乙方负责项目建设和协调推进工作;

  4)乙方需重视环境保护,在海盐项目公司投产前应及时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按环保部门要求,切实投入排污处理设施,确保“三废”达标排放。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与海盐县人民政府望海街道办事处签订《投资框架协议》,旨在充分利用当地区位优势布局制造中心,加快主营业务发展,扩大公司产业规模,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具有长远战略意义。

  由于项目建设尚需较长的时间周期,同时考虑到项目建成后的产线达产、市场开拓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短期内本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实质的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框架协议所涉项目相关合作事项为初步意向,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对于该框架协议,目前尚未进行详细的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实际开展该项目投资。

  (二)公司设立运营子公司及签订正式协议尚需经公司内部审议程序批准后方能生效,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0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 合计16,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 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1号

  ●委托理财期限:

  ★ 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6月22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会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一、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1、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34 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466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70元,共计募集资金38,716.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66.0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19]第030017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1号(6个月)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 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1号(六个月)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广发收益宝1号:广发证券收益凭证产品是指广发证券在其柜台市场或报价系统等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平台发行的,约定到期时广发证券按协议约定偿付本金和固定收益,产品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发行人的运营资金。

  (三)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人民币16,000万元,该产品为本金保障型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及保本固定收益型凭证,符合安全性高的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品种。公司财会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代码:000776),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六、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本金保障型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会部负责组织实施。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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