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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0-084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转股代码:191502           转股简称:嘉澳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东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能源”)利用废动植物油生产的生物柴油、工业级混合油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税收优惠。

  截至本公告日,东江能源已累计收到增值税70%部分退税款770.36万元;根据相关披露规则,上述金额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且金额超过100万元,达到披露标准予以披露。

  二、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以上退税所得计入公司2020年度其他收益,该退税所得累计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13.28万元的12.60%,预计该项资金将对公司2020年利润产生积极影响,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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