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16版)
陈文义先生,1948年1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乐清县虹桥人民无线电厂厂长、乐清县华通无线电厂厂长、合兴电子总经理、合兴集团总经理,1997年1月至今任合兴美国副董事长,2001年9月至今任上海卓兴监事,2009年8月至今任合兴小额董事长,2011年4月至今任合兴科技执行董事,2012年7月至今任合兴集团副董事长,2016年8月至今任温州广合电器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4月至今任合兴德国副董事长,2018年1月至今任芜湖电器执行董事,2018年2月至今任合兴电子执行董事,2006年11月至2018年3月任合兴有限监事,2018年3月至2018年6月任合兴有限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合兴股份董事。
蔡庆明先生,1970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合兴集团模具部经理、副总经理,深圳广合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虹勋表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1996年8月至今任合兴集团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合兴太仓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合兴电子总经理,2006年11月至2018年3月任合兴有限副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乐清广合执行董事,2018年3月至2018年6月任合兴有限董事、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合兴股份副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浙江广合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汪洪志先生,1979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上海卓兴副总经理,合兴集团商务总监、苏州合一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12月至今任合兴太仓监事,2017年11月至今任合兴集团董事,2012年1月至2018年3月任合兴有限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18年6月任合兴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合兴股份董事、副总经理。
周槊先生,1975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合兴集团模具部经理、品管部经理、副总经理,2004年7月至今任合兴集团董事,2006年11月至2018年6月任合兴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历任合兴股份董事、副总经理。
周汝中先生,1971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乐清县虹桥人民无线电厂会计,合兴集团会计、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2004年7月至今任合兴集团董事,2009年8月至今任合兴小额董事,2012年1月至2018年3月任合兴有限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合兴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合兴股份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徐骏民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EMBA。曾任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室副主任、主任,计划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办公室主任、投资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利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上海华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至今任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副总裁,2011年2月至今任上海吉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6年12月至今任九元航空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4月至今任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圆通速递(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合兴股份独立董事,2018年8月至今任上海吉祥航空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上海吉道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黄董良先生,1955年9月出生,中国籍,大学本科。教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浙江省高校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主要研究领域为财务会计、税收政策、税务会计、税收策划。曾任浙江财政银行学校教学、科研人员,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系副主任、科研处长、教务处长、会计分院院长、东方学院院长,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现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浙江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曾任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8月至今任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9月至今任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合兴股份独立董事。
王东光先生,1978年4月出生,中国籍,博士后。2008年7月至2015年6月任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导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兼研究生导师、上海市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曾任上海皓韬流体设备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皓晓工业设备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3月至今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合兴股份独立董事,2018年7月任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2月至今任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并可连选连任。截至本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有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人员主要情况如下:
公司监事简历如下:
冯洋先生,1982年1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合兴有限项目工程师、项目组长、项目部经理,2015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合兴有限项目总监,2018年3月至2018年6月合兴有限监事,2018年6月至今任合兴股份监事会主席、项目总监。2019年5月至今任浙江广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倪旭亮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乐清县虹桥人民无线电厂职工、合兴集团自动化主管、采购组长,2017年至2018年6月任合兴有限采购组长,2018年3月至今任合兴集团监事,2018年3月至2018年6月任合兴有限监事,2018年6月至今任合兴股份监事、企管中心职员。
陈乐微女士,1975年2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7年2月至2007年12月任石帆镇第二中学代课教师,2008年2月至2018年3月任合兴电子销售工程师,2018年2月至今任合兴电子监事,2018年3月至2018年6月任合兴有限监事、销售工程师,2018年6月至今任合兴股份职工监事、销售工程师。
3、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截至本摘要签署日,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人、财务总监兼任董事会秘书1人。
蔡庆明、汪洪志、周槊、周汝中的简历参见本部分“1、董事”。
4、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项目总监冯洋、工程总监徐兵以及模具研发技术总监陈怀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如下:
冯洋先生,简历参见本部分“2、监事”
徐兵先生,1972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合兴集团技术员、技术部经理,合兴有限高级项目经理、总工程师,2015年3月至2018年6月任合兴有限工程总监,2018年6月至今任合兴股份工程总监。徐兵先生参与研制开发“汽车接插件CJ-CA系列”和“CJA1085汽车传感器线束”等项目,荣获2003年和2009年乐清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乐清市第五届科技人员突出贡献奖。
陈怀迎先生,1979年1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合兴集团装配员、技术员、模具设计师、模具研发经理和模具技术总监,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任合兴有限模具技术总监,2018年6月至2020年1月任合兴股份模具技术总监,2020年1月至今任浙江广合技术总监。荣获2016年度乐清市先进生产(工作)者、乐清市第五届优秀高技能人才、温州市第三轮工业行业“名师名家”称号。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和间接持股及变动情况
1、直接和间接持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在公司的直接及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均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所持股份质押和冻结情况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或冻结情形。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除本公司及子公司、控股股东合兴集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上述人员的对外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除上述披露的对外投资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无其他对外投资。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领取薪酬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2019年度从本公司及其关联方领取薪酬情况如下(税前):
注1:以上薪酬为固定薪酬、绩效奖金及各项补贴等。
注2:独立董事于2018年6月9日聘任,根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每位独立董事的津贴为税前10万元/年。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除依法为公司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享有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的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除上述已披露情况外,截至本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合兴集团持有公司85.0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陈文葆直接持有发行人9.31%股份,并通过合兴集团控制发行人85.00%的股份,合计控制合兴股份94.31%的股份,为合兴股份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陈文葆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陈文葆先生,195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身份证号码330323195802******,住所为浙江省乐清市雁荡镇。
九、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表
1、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具体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天健审[2020]9161号《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单位:万元
2、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单位:万元
(三)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存货)/期末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期末资产总额×100%
4、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期末净资产×100%
5、2020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当期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2,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当年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6、2020年1-6月存货周转率=当期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2,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存货周转率=当年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净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9、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当年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期末股本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
(四)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修订)的规定,公司加权平均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上述非经常性损益、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的要求编制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因此,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1)资产的构成及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25,197.83万元、129,471.01万元、128,204.60万元、124,537.41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3.08%、55.58%、54.43%、52.96%。2018年度由于采购设备和新建厂房,期末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余额大幅增长,同时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有所下降,共同导致期末流动资产占比降低,并在2019年至2020年6月小幅下降。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占比随固定资产持续投资而比不断下降。
2)负债的构成及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63,112.12万元、50,086.97万元、35,694.30万元、28,266.65万元,主要为流动负债。报告期内负债总额逐年降低,主要系公司公司支付股利以及短期借款减少所致。公司债务主要由以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为主的经营性负债和以短期借款为主的债务性负债组成;报告期内,非流动负债占公司负债总额的比重较小,主要包括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预计负债和递延收益。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50.41%、38.69%、27.84%、22.70%。整体来看,公司偿债能力良好,资产负债率处于相对合理的水平。2018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较2017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2018年公司发放上年度计提的股利,从而减少了2018年末的负债总额。2019年度,公司支付上年度奖金并偿还部分短期借款,期末应付职工薪酬和短期借款减少,导致期末资产负债率降低。2020年6月末,由于公司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经营性负债减少,带动流动负债和负债总额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环比减少。
(2)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29、1.56、2.31、2.89,速动比率分别为0.82、0.86、1.45、1.74。2018年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2017年末回升,主要系公司发放了2017年末计提的现金股利,流动负债水平降低。2019年末,公司负债水平下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有所上升。2020年6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减少,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环比增加。总体来看,公司资产的流动性较高,短期偿债能力良好。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25,827.35万元、22,241.33万元、26,449.33万元、12,734.98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45.03倍、10.80倍、18.38倍、60.27倍。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下降,主要系公司为支持业务增长新增大量短期借款,导致报告期内利息支出增加、利息保障倍数减少。总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及利息保障倍数整体保持较高水平,表明公司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信用良好,无逾期或拒绝偿还利息情形。
3、运营能力分析
(1)应收账款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66、4.43、4.38、3.74,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77.33天、81.18天、82.17天、96.15天,相对保持稳定。公司与主要客户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客户的信用期一般为60-90天,少量客户为120天,与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相符。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博世、联合电子、大陆、博格华纳等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整车厂商,合作关系保持稳定,客户信誉良好。
(2)存货周转能力分析
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95、2.74、2.83、2.40,存货周转天数分别为121.91天、131.37天、127.27天、149.99天。2020年1-6月公司存货周转率上升,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订单减少,但部分进口原材料由于订货周期较长,对订单变动的反应相对滞后,导致期末存货余额增加,存货周转率降低。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较为稳定,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
4、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电子业务和消费电子业务主营业务收入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汽车电子收入为主。报告期内,汽车电子销售收入分别为77,784.24万元、87,059.89万元、81,785.27万元、31,492.6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8.03%、79.07%、77.32%、75.35%,占比基本保持稳定。2018年度,公司汽车电子收入增长11.92%,系由于变速箱管理系统部件、转向系统部件、线圈等新产品的需求量大幅增长。2019年度,公司汽车电子收入有所下降,系由于汽车连接器、线束、电源管理系统等产品的需求量受汽车产业景气度下降、产品寿命周期、客户合作需求波动等多方面因素有所下降。2017-2019年,公司消费电子收入不断增长,2018年及2019年度的增长率分别为5.23%、4.07%,系由于公司持续开拓下游市场,提高产品单价,带动收入增长。2020年1-6月,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年化后)有所下降。
5、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和毛利率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38,995.55万元、36,134.57万元、34,286.41万元、13,814.22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9.12%、32.82%、32.42%、33.05%。2018年度,受汽车电子产品价格下降、原材料价格和人工薪酬水平明显上升等因素影响,汽车电子和消费电子毛利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2019年度,受下游行业景气度下降、汽车零部件行业竞争逐渐加剧,公司汽车电子产品中原结构简单、毛利率较高的产品受此影响销量及占比明显降低,导致汽车电子产品毛利率整体有所下降;消费电子产品毛利率有所上升,主要系由于公司上调了部分产品销售价格及单位材料成本下降。2020年1-6月,受变速箱管理系统部件和电源管理系统毛利率下降的影响,公司汽车电子毛利率略有下降;同时,受社保费用减免、维修支出降低等因素影响,消费电子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度基本保持稳定。
6、现金流量分析
(1)现金流量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3,875.40万元、-2,741.90万元、1,434.48万元、2,138.67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598.82万元、22,841.24万元、31,187.35万元、10,868.49万元,公司主营业务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较大,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新建厂房、购置机器设备、收购电镀业务等产生的现金流出较大。由于融资渠道相对单一,公司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和流出主要为获得和偿还银行贷款,以及支付股利产生的现金流。
(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598.82万元、22,841.24万元、31,187.35万元、10,868.49万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分别为97,345.69万元、139,374.22万元、121,417.43万元、56,569.8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保持较高水平,公司销售回款情况良好,主营业务获取现金能力较强。
2018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较大增长,主要系公司业务发展、营业收入大幅增加而产生的销售商品的现金流入增加。2019年度,公司当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有所降低。由于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及整车生产商,信誉良好,公司的销售回款能力始终保持较高的水平。经营活动支付的现金主要为采购原材料、支付职工薪酬、支付期间费用产生的现金流出。2017年至2018年,随着业务不断发展、原材料价格和人力成本不断上升,公司的原材料、员工薪酬、费用支出不断增加。2019年度,受公司业务规模和铜材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也有所减少。2020年1-6月,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有所降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相应减少。总体来看,公司的销售回款情况良好,资产质量较高,主营业务能为公司经营发展带来稳定的现金流。
(3)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349.78万元、-20,962.08万元、-13,297.94万元、-6,187.25万元。经过多年持续高额投入,公司2019年度的固定资产投入放缓,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明显减少;2020年上半年,在收入同比下降的情况下,公司持续投入资金购建机器设备,以提高自动化水平、满足客户需求,投资活动产生的流量净额(年化后)与上年度基本保持不变。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及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主要为购买和赎回理财产品的现金流;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主要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收购电镀业务的现金流出。公司为支持业务增长,不断对已有的生产机器设备进行更新,并扩充生产线以提升产能。公司的主要投资活动围绕主营业务展开。
(4)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918.01万元、 -4,597.48万元、-16,563.49万元、-2,671.70万元。报告期内,受融资渠道的限制,公司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以银行借款和股东投入为主,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主要以偿还贷款以及支付分配利润为主。2017年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5,918.01万元,主要系当年新增较多借款所致;2018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97.48万元,主要系公司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并进行利润分配所致。2019年度,公司偿还部分银行借款,同时取得借款同比减少,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度明显增加。2020年1-6月,公司向期末借款余额较上年末保持稳定,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上半年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2,490.21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较上年度大幅降低。
7、股利分配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的股利分配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本公司的主要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公司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小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2)公司报告期内股利的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2017年7月5日,经公司股东决定,公司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3,500.00万元。
2017年10月31日,经公司股东决定,公司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中的10,676.5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
2017年12月31日,经公司股东决定,公司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15,000.00万元。
2020年3月21日,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2490.21万元。
此外,2017年1月3日,经合兴电子股东决定,合兴电子向合兴集团派发现金股利10,000.00万元。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均已实施完毕。
(3)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19年1月22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实现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4)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政策、方案的制订和修改
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和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经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决策和机制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或调整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I、因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II、因出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III、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均低于20%;
IV、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3)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含发行当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①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具有优先性,如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②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期间间隔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进行现金分红:
I、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II、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满足上述分红条件下,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原则上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绝对值超过5,000万元。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I、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II、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III、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IV、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③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十、发行人子公司、分公司情况
(一)境内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拥有4家境内全资子公司。
1、合兴汽车电子(太仓)有限公司
合兴太仓主要从事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合兴太仓最近一年一期经天健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浙江合兴电子元件有限公司
合兴电子主要从事精密电子连接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为手机、电脑、黑白家电、打印机等电子产品提供电子连接器产品。
(下转C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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