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56 证券简称:威派格 公告编号:2020-064
债券代码:113608 债券简称:威派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企业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企业营销网络体系升级改造项目。
● 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总额和具体实施方式,其中:“企业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计划投入总额从13,170.43万元减少至6,377.54万元,拟决定不再新建研发大楼,改为利用现有场地并租赁办公楼进行研究开发活动;“企业营销网络体系升级改造项目”计划投入总额从7,365.40万元减少至4,042.33万元,拟决定不再在各销售大区配置区域展示中心,而是在上海总部生产厂区内建设一个集中式的综合展示中心,并将移动展示平台的购建数量由16台减少至4台。
● 本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5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59.61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279.7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19.87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2月18日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460003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14,780.7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869.4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5,639.12万元,专户累计存储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230.34万元。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远低于项目投资总额,基于资金使用效益和投资回报的考虑,公司本次拟调减项目投资总额并相应调整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方式。其中:“企业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计划投入总额从13,170.43万元减少至6,377.54万元,拟决定不再新建研发大楼,改为利用现有场地并租赁办公楼进行研究开发活动;“企业营销网络体系升级改造项目”计划投入总额从7,365.40万元减少至4,042.33万元,拟决定不再在各销售大区配置区域展示中心,而是在上海总部生产厂区内建设一个集中式的综合展示中心,并将移动展示平台的购建数量由16台减少至4台。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仅涉及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变更具体实施方式,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企业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研发项目原计划的投资总额为13,170.43万元,包括:研发大楼建筑安装费2,650.00万元、研发设备及设施投资7,068.81万元、研发费用2,353.08万元、其他建设期间费用418.22万元、预备费用680.32万元。该项目的实施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可以为企业未来的发展带来良好的促进作用。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3,613.40万元。
2、企业营销网络体系升级改造项目
营销项目原计划的投资总额为7,365.40万元,包括:区域展示中心1,698.27万元、移动展示平台4,140.90万元、营销费用1,117.49万元、预备费用408.74万元。该项目的实施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仍可为企业未来的发展带来良好的促进作用。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1,167.35万元。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首先,从整体上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为20,419.87万元,远低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30,535.83万元,募集资金金额难以覆盖项目投资总额,结合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联的公司现有资源对公司业务的支撑性,并基于资金使用效益和投资回报的考虑,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进行调减并变更具体实施方式,但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变更。
其次,从募集资金投资具体项目上看,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原因如下:
1、企业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企业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公司原拟通过在上海生产厂区内已有土地上新建研发大楼、购建各类研发设备和设施并在此基础上展开研究开发活动。现考虑到公司总部研究院已有较大的空间和规模且已进行优化改造,足够研发人员进行研究开发活动。为提高研发项目的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现有厂区的整体规划布局,公司拟决定不再单独新建研发大楼。此外,公司新设了研究院武汉分院,为引进和留住现有研发人才,提升公司综合研发实力,公司拟决定将研发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研发费用,包括支付上海总部研究院及武汉分院的研发人员工资、研究院武汉分院的房屋租赁费等。
2、企业营销网络体系升级改造项目
企业营销网络体系升级改造项目,公司原拟通过设置区域展示中心,充分夯实各区域的产品展示功能及与之配套的技术支持和市场服务体系。现考虑到公司各销售大区的营销体系已较为成熟,公司主要客户考察集中在上海总部生产厂区内。因此,为提升产品展示的集中度,增强客户接待、项目考察的效率,公司拟决定不再在各销售大区配置区域展示中心,改为在上海总部生产厂区内建设集中式的展示中心。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的销售业务产生较大影响。
企业营销网络体系升级改造项目,原先拟通过购建移动展示平台,加强对周边区域客户群体的辐射影响和服务,增强营销竞争力。随着公司业务模块的逐步扩大,原计划的移动展示平台的建设面积已无法容纳公司目前预备在各模块展示的产品。考虑到产品展示、宣传活动开展的多样性,为进一步吸引客户、丰富公司产品的展示形式,公司对移动展示平台制定了更高的建设标准。公司原定在每个销售大区建设2台移动展示平台,经过评估,可能存在资源冗余,产生过多的机会成本。综上,公司秉持着“少而精”的理念,拟决定将移动展示平台的购建数量变更为4台。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内容
(一)企业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研发项目原计划在公司上海总部生产厂区内新建研发大楼并购建各类研发设备、设施。经综合考虑公司上海总部厂区的规划布局后,拟决定不再建设研发大楼,改为利用现有场地并租赁办公楼进行研究开发活动。研发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研发费用,包括支付上海总部研究院及武汉分院的研发人员工资、研究院武汉分院的房屋租赁费,以提高研发项目的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综合研发实力。
(二)企业营销网络体系升级改造项目
营销项目原计划对以现有8大销售区域为基础的销售网络架构进行夯实,涵盖京津冀、东北、华南、华中、华东、西南、华北、西北等区域营销及用户服务中心。每个大区配置1个区域展示中心,及2台移动展示平台;同时,以区域展示中心及移动展示平台为基础,扩充相应的销售人员并加大对营销推广的投入。为方便进行集中展示,提升效率,现拟决定不再在各销售大区配置区域展示中心,而是在上海总部生产厂区内建设一个集中式的综合展示中心。此外,为提升移动展示平台的规模和建设标准,扩大产品及公司形象的展示半径,持续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和客户服务,现拟决定将移动展示平台的购建数量变更为4台。
(三)变更后投资计划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和具体实施方式后,“企业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企业营销网络体系升级改造项目”预计总投资分别为6,377.54万元和4,042.33万元,变更后项目总投资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四、研发和营销项目不及预期的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是公司基于长远发展规划和市场发展前景,经充分研究论证后审慎提出的,有较高的可行性,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且本次变更没有根本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用途,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影响。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项目完成后,若国家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更、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等因素出现,则本次研发项目和营销项目成果可能不及预期,从而导致公司在新产品的研发和产品推广方面处于不利地位。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项目和营销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变更,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研发实力,引进新的研发人才,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进行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募投项目需求做出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并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研发项目和营销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并不涉及拟投入募集资金的变更,也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56 证券简称:威派格 公告编号:2020-066
债券代码:113608 债券简称:威派转债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辞职暨聘任高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盛松颖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盛松颖女士因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盛松颖女士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盛松颖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吴浴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吴浴阳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发现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吴浴阳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吴浴阳简历
吴浴阳先生:1978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职位,曾任公司运营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浴阳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956 证券简称:威派格 公告编号:2020-067
债券代码:113608 债券简称:威派转债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杨瑞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瑞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杨瑞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杨瑞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障公司证券事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陈寅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寅君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陈寅君先生简历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恒定路1号
联系电话:021-69080885
传真号码:021-69080999
联系邮箱:chenyinjun@shwpg.com
特此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陈寅君简历
陈寅君先生:198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毕业于同济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曾任上海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专员、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原上海万国股市测评咨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519)证券事务代表、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46)证券事务代表,现任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956)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寅君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956 证券简称:威派格 公告编号:2020-068
债券代码:113608 债券简称:威派转债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月13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恒定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月13日
至2021年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在会议召开5日前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查阅。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1年1月12日(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 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恒定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浩丞 邮政编码:201806
电话:021-69080885 传真:021-69080999
4、 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证券账户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出席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特此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56 证券简称:威派格 公告编号:2020-061
债券代码:113608 债券简称:威派转债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0年12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纪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现状,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变更。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盛松颖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盛松颖女士因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盛松颖女士在任职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吴浴阳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发现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浴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高管辞职暨聘任高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杨瑞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瑞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保障公司证券事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陈寅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68)。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吴浴阳、陈寅君简历
吴浴阳先生:1978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职位,曾任公司运营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浴阳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寅君先生:198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毕业于同济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曾任上海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专员、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原上海万国股市测评咨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519)证券事务代表、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46)证券事务代表,现任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956)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寅君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956 证券简称:威派格 公告编号:2020-062
债券代码:113608 债券简称:威派转债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0年12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式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现状,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变更。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进行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募投项目需求做出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特此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张轶微女士简历
张轶微,1976年11月25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南京大学会计学专业。现任公司审计总监。曾任北京威派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轶微女士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上海威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344,655股,占公司总股本0.08%。张轶微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956 证券简称:威派格 公告编号:2020-063
债券代码:113608 债券简称:威派转债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2020年12月28日,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具体内容一览表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
本次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变更后的具体经营范围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具体内容一览表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
三、《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内容一览表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内容一览表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
五、《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内容一览表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
特此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56 证券简称:威派格 公告编号:2020-065
债券代码:113608 债券简称:威派转债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丁凯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丁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的职务。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鉴于丁凯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补选张轶微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轶微女士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张轶微女士简历
张轶微,1976年11月25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南京大学会计学专业。现任公司审计总监。曾任北京威派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轶微女士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上海威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344,655股,占公司总股本0.08%。张轶微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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