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0-054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12月28日在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5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郭瑜监事长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现场出席监事8名,吕汉泉监事以视频连线的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据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洗钱风险管理专项审计结果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经营预测及2021年度经营预算的初步安排》。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0-055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依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现行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影响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同时,改进财务报告相关披露要求,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根据财政部及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境内上市企业新租赁准则修订施行日为2021年1月1日,公司可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因此,公司将于2021年初变更会计政策,并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上述新租赁准则的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0-053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12月28日在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5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参会董事13人,现场出席董事11名,Ian Park(严博)董事、王平董事以视频连线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经营预测及2021年度经营预算的初步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绿色信贷发展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下半年内部审计情况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合规偏好陈述书(2021年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网点建设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公司现行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据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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