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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控股子公司唐山三孚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年产73000吨硅烷偶联剂系列产品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年产73000吨硅烷偶联剂系列产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 预计投资金额:32,699.35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存在可能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项目的效益测算是根据目前的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进行的估算,未考虑市场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本项目的业绩承诺。后续如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产品价格以及成本水平等发生变化,可能存在本项目的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达预期的风险。

  ● 本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合理延伸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结构,公司经多方咨询和分析论证国内外硅烷偶联剂行业的现状以及市场的发展前景,决定通过控股子公司唐山三孚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三孚新材料”)投资建设硅烷偶联剂项目。项目一期“年产15000吨硅烷偶联剂中间体项目”已于2019年8月2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逐步实施,目前处于在建状态。“年产73000吨硅烷偶联剂系列产品项目”为硅烷偶联剂项目的二期项目,通过一期项目中间体产品生产后续二十余种终端产品及部分中间体产品,实现丰富公司硅烷偶联剂产品序列,增强产品差异性,以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的目的。

  (二)2020年12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控股子公司唐山三孚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73000吨硅烷偶联剂系列产品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本次投资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投资事项尚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方:唐山三孚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点:南堡开发区开发路西侧(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院内办公楼1层102室)

  (三)法定代表人:刘嵚

  (四)注册资本:贰亿壹仟万元整

  (五)成立日期:2019年03月22日

  (六)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七)经营范围:精细有机硅新材料研发;硅烷偶联剂中间体生产;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年产73000吨硅烷偶联剂系列产品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南堡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32,699.3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四)项目建设周期:年产73000吨硅烷偶联剂系列产品项目建设期1.5年;

  (五)盈利能力分析:

  本项目投资所需资金为分期投入,对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营业收入为126,126.20万元,年均利润总额为25,791.38万元。本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40.44%,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后)为4.51年。以上数据为根据目前的价格行情测算,未考虑未来市场变化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对本项目的业绩承诺。

  (六) 可行性分析

  硅烷偶联剂是目前应用较广的偶联剂产品之一,主要应用于无机物表面改性、热固性树脂基复合材料改性、热塑性树脂基复合材料改性,以及橡胶、涂料、胶粘剂和密封胶等中。本项目产品主要用于有机和无机材料之间的改性,通过添加或者作为合成材料,可以改善各种材料的内在和表面性能,如增加粘接力、防水、耐温、改善电气性能、提高物理机械性能等,产品应用到众多行业。近几年,随着国内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加之硅烷偶联剂应用开发的不断深入,国内市场对这类产品的需求仍具较大发展空间,各类相关产业和延伸产业也在不断蓬勃发展,对于硅烷偶联剂的需求也将大幅增加。

  三孚新材料硅烷偶联剂整体项目规划分三期实施,本项目为二期项目,产品生产采用自主研发的生产工艺,工艺较为成熟,产品质量控制较好,质量稳定。同时本项目作为公司三氯氢硅产品的下游延伸项目,主要原料供给稳定,整体成本可控,且主要技术指标已达到行业较为先进的水平。

  四、 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为公司硅烷偶联剂整体项目的二期项目,其顺利建设实施,有利于公司转化一期项目所生产的中间体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充实产品序列,增强产品于同类市场中的竞争实力。同时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整体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充分利用成本优势,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对公司未来的长期稳定发展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五、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一)本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尚需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环保等环节的审批或备案,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审批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存在可能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与政府有关部门保持有效沟通,全力配合各项审批工作的进行,积极促进相关审批工作稳步推进。

  (二)本项目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存及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安全风险。

  应对措施: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等环节将继续秉承安全第一的宗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开展生产活动,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下游产业对硅烷偶联剂产品需求有所增加,新扩建硅烷偶联剂项目增长较快,产能增幅较为明显。未来项目投产后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及市场变化影响而存在产销量、销售收入及实现效益未达到预期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时刻关注行业上下游动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大对新产品的研发力度,树立品牌意识,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同时公司将严格控制投资成本,充分发挥公司循环经济优势、原材料及公辅工程供应优势,降低产品综合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实力及应对风险能力,降低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3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董事会已于2020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孙任靖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通过控股子公司唐山三孚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73000吨硅烷偶联剂系列产品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通过控股子公司唐山三孚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年产73000吨硅烷偶联剂系列产品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月15日13:30在公司办公楼三层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65)。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5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月15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月15日

  至2021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0年12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四)登记时间:2021年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5-5656180

  传    真:0315-5658263

  联 系 人:么大伟

  (二)现场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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