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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不起诉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0-158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收到董事长金锋先生出具的《通知函》,金锋先生收到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公告情况

  2019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金锋先生家属送交的《通知函》,称金锋先生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上海市公安局逮捕;2019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金锋先生的《通知函》,称其本人已在上海市公安局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26日、2019年11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接受公安机关调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5)、《关于公司董事长取保候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8)。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20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董事长金锋先生出具的《通知函》,金锋先生收到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金锋先生不起诉。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件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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