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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0-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认定情况

  根据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发布2020年(第27批)新认定及全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20】1918号),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2020年(第27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支持科技创新的相关优惠政策。

  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是对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和自主研发能力的充分肯定,也是公司综合能力的体现。公司将在此基础上,继续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持续提升研发成果转化能力,充分发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在公司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第27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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