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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编号: 2020-1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霍达先生召集。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1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自查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1年度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签署《2021年度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

  2、2021年度本集团(公司及附属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及其联系人之间关连交易的年度上限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3、授权公司任一董事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如有),修改关连交易年度上限,对上述框架协议进行修改、调整或补充。

  黄坚、王大雄董事在中远海运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任职,为关连董事,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 《关于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1年度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及附属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联系人开展关连交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关连交易协议条款公平合理,相关关连交易将按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2.议案的表决严格按照《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在表决过程中关连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据此,同意《关于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1年度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之关连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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