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0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浙商银行挂钩Shibor利率人民币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2月30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购买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的“浙商银行挂钩Shibor利率人民币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0年12月30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20,00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2,081,544.45元,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备注: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为-38,941,140.00元,上述表格中计算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占2019年度净利润比值时,使用的是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的绝对值。
三、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的《浙商银行挂钩Shibor利率人民币存款协议》及电子回单。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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