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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68         证券简称:醋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包含正在履行中的担保),担保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内有效。在此额度范围内,具体授权董事长择机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上述决议确定的担保限额,2020年12月30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通立洋化学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自2020年12月30日起至2021年12月13日止签署的借款、银票、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提供了最高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0年12月30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通天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自2020年12月30日起至2021年12月6日止签署的借款、银票、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提供了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通立洋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7年10月10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庆九,注册地和经营地为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区,目前主要从事氰基吡啶与乙腈的生产和销售。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7,841万元,负债总额17,13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7,137万元),净资产10,704万元,201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934万元,净利润2,772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总资产为37,316万元,负债总

  额24,29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4,293万元),净资产13,022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0,278万元,净利润2,316万元。公司持股比例 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

  2、南通天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0年6月5日,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庆九,注册地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968号,公司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让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9,661万元,负债总额8,27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276万元),净资产1,385万元,201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64万元,净利润263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总资产为12,992万元,负债总

  额11,58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1,586万元),净资产1,406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543万元,净利润21万元。公司持股比例 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1的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

  债务人:南通立洋化学有限公司

  保证人: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范围: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等款项。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授信业务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三年之日止。

  担保合同2的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

  债务人:南通天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保证人: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范围: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等款项。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授信业务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三年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其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为保证南通立洋化学有限公司和南通天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资金周转,公司同意为其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授信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美元300万元(含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合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9%,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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