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0-1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转让鄂州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展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8日、2020年5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转让鄂州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北府前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府前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不低于人民币185,920,890.18元向府前公司转让鄂州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州东湖高新”)100%股权;同意公司将对鄂州东湖高新债权合计148,751,783.58元(具体债权金额最终以支付当日债权余额为准)一并转让。
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与府前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20年6月15日,公司收到府前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第一期股权转让款及债权转让款合计275,197,423.71元,其中股权款102,256,489.60元,债权款172,940,934.11元,与《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一致。
2020年6月18日,鄂州东湖高新取得鄂州市梁子湖区市场管理局出具的《鄂州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信息》及营业执照,股东名录已变更成湖北府前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业已变更。
上述信息详见2020年4月30日、6月6日、6月10日、6月2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府前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83,664,400.58元。
二、关于受让武汉联投佩尔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展
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29日、2020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受让武汉联投佩尔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置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不超过人民币8,603.02万元受让联投置业所持有的武汉联投佩尔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佩尔”)51%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联投佩尔100%股权。
2020年12月15日,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与联投置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备案结果,经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标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8,603.02万元。
上述信息详见2020年10月31日、11月17日、12月1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公告。
近日,联投佩尔收到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武新市监)登记内变字[2020]第26741号,联投佩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吴坚。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0-130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东湖高新”)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集团”)因战略调整将其持有的东湖高新股份为32,608,696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东湖高新总股本795,469,152股的4.10%股份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集团”)。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联投集团将不再直接持有东湖高新股份,建投集团直接持有东湖高新股份数量168,650,053股,占东湖高新总股本的比例为21.20%。但由于建投集团为联投集团全资子公司,本次股份转让在同一控制人内部进行,因此将不会导致东湖高新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湖北省国资委”)。
4、本次权益变动尚未履行完湖北省国资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备案程序,尚须取得相关备案文件。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接到股东联投集团《关于筹划以协议方式转让东湖高新股份的通知》,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东湖高新股份合计32,608,696股,占东湖高新总股本795,469,152股的4.10%股份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建投集团。
(一)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筹划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27)。
(二)《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情况
2020年12月30日,联投集团与建投集团正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现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标的股份
联投集团合法持有东湖高新股份为32,608,696股,占东湖高新总股本795,469,152股的4.10%,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联投集团同意将标的股份转让给建投集团。本协议签订后即可办理标的股份的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2、转让价格
标的股份32,608,696股的转让价格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2019年12月31日为定价基准日的东湖高新审计报告中记载的标的股份的每股净资产价值(即5.9852元/股)确定,转让价款为195,169,567.30元(大写:壹亿玖仟伍佰壹拾陆万玖仟伍佰陆拾柒元叁角整)。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作为联投集团以标的股份作价出资给建投集团的实缴出资金额,建投集团无需向联投集团另行支付股份转让价款。本协议项下联投集团持有的标的股份过户至建投集团名下,即视为联投集团对建投集团相应金额出资义务的完成。
3、其他约定
(1)联投集团保证对其拟转让给建投集团的股份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份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份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联投集团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建投集团承诺,在过户手续完成后,如原股东联投集团承诺的相关事项未履行完毕,相关承诺义务由建投集团予以履行或承接。
4、控制权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后,联投集团将不再直接持有东湖高新股份,建投集团直接持有东湖高新股份数量168,650,053股,占东湖高新总股本的比例为21.20%。但由于建投集团为联投集团全资子公司,本次股份转让在同一控制人内部进行,因此将不会导致东湖高新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审批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九条第(七)款,本次筹划的股份转让事项符合非公开协议转让的规定,无需湖北省国资委审批,应由国家出资企业负责审批。联投集团前期已召开党委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股份转让事项。
后续将履行包括但不限于:履行湖北省国资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备案程序;交易双方将履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程序;本次转让双方将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的相关过户手续。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注: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风天成天智6号资产管理计划三方构成一致行动人。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权关系图如下:
1、股权转让前:
2、股权转让后: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尚未履行完湖北省国资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备案程序,尚须取得相关备案文件;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湖北省国资委;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手续将于相关各方履行完毕上述程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申请办理。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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