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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0-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在重庆以现场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2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刘建荣董事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其中委托出席1名,宋德安副董事长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周平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刘建荣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张文学先生任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张永忠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审议程序及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后,同意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三)关于选举张文学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程序以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后,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法国外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对重庆钢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关于公司2020年度激励基金提取和运用的议案

  根据2020年的经营及安全环保等相关情况,按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后的合并报表利润总额(提取激励基金前)的25%计提激励基金。上述激励基金总额的50%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其余50%用于现金激励。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及调整第一、二、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方式的议案

  因刘建荣董事、涂德令董事、邹安董事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0-067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变动情况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收到董事长张锦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调整,张锦刚先生向公司董事会辞去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张锦刚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均未出现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辞任的其他事宜须提呈公司及股东注意。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张锦刚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锦刚先生辞去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张锦刚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董事会对张锦刚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建荣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张文学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选举刘建荣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张文学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即公司股东大会获选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收到总经理刘建荣先生、副总经理吕峰先生、张理全先生、曾兢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调整,刘建荣先生向公司董事会辞去总经理职务,吕峰先生、张理全先生、曾兢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刘建荣先生、吕峰先生、张理全先生、曾兢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均未出现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辞任的其他事宜须提呈公司及股东注意。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刘建荣先生、吕峰先生、张理全先生、曾兢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建荣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仍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刘建荣先生、吕峰先生、张理全先生、曾兢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董事会对刘建荣先生、吕峰先生、张理全先生、曾兢先生在担任相应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张文学先生任公司总经理,聘张永忠先生(简历附后)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刘建荣先生简历

  刘建荣先生,1974年9月生,高级工程师,现任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重庆长寿钢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先生历任宝钢股份宝钢分公司制造管理部部长助理;宝钢股份特殊钢分公司制造管理部副部长;宝钢股份特钢事业部制造管理部副部长、部长;宝钢特材、宝钢特钢制造管理部部长、制造质保党委书记;宝钢特钢总经理助理;韶关钢铁总经理助理(挂职);宝钢特钢副总经理兼宝钢特钢长材有限公司董事长;韶关钢铁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韶关钢铁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兼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等职务。刘先生在钢铁企业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及公司治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刘先生1996年毕业于上海大学金属压力加工专业,后获得上海交通大学工业工程硕士学位。

  张文学先生简历

  张文学先生,1963年5月生,高级工程师,现任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张先生曾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钢分公司热轧厂厂长兼热轧产线系统改造项目组经理,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热轧厂厂长、总经理助理兼运营改善部部长,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书记,重庆长寿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先生在生产经营、管理创新以及智能制造方面有丰富的经历和经验。张先生1984年毕业于中南矿冶学院压力加工专业,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工业关系硕士。

  张永忠先生简历

  张永忠先生,1971年3月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张先生曾任宝钢炼铁厂高炉分厂二号高炉作业长、三号高炉作业长,宝钢股份炼铁厂高炉分厂二号高炉见习炉长、主任工程师(炼铁工艺)、高炉分厂副厂长,宝钢分公司炼铁厂高炉分厂副厂长、厂长,宝钢股份炼铁厂烧结分厂厂长、高炉分厂厂长、厂长助理兼原料技术提升综合改造项目组组长,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副厂长等职务。张先生在钢铁企业生产制造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张先生1993年本科毕业于东北大学钢铁冶金专业,2009年获得东北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2017年获得北京科技大学冶金工程工学博士学位。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0-070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第一、二、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5月15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建立和完善公司劳动者和所有者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绑定核心员工,协同管理团队、核心骨干人员和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股东价值提升,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同时,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实施、变更和终止等事宜。

  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以书面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二、员工持股计划调整情况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为提高员工持股计划的灵活性和实施效率,对公司第一、二、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权益分配方式的相关表述调整如下:

  由原来的“出售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调整为“出售员工持股计划所持的标的股票或者将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在缴纳相关税费后(如有)非交易过户至员工个人证券账户名下”。

  以上调整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版)》《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版)》《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版)》等相关公告。

  三、本次调整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及调整第一、二、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方式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第一、二、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方式。

  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公司第一、二、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方式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1. 《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及调整第一、二、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方式的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2018年至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 公司调整第一、二、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方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员工持股计划的灵活性和实施效率。

  3. 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 同意公司调整第一、二、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方式。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05         证券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0-064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66号重庆丽晶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建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2人,董事长刘建荣先生及董事邹安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宋德安先生、涂德令先生、周平先生、辛清泉先生、徐以祥先生及王振华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赵伟先生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吴小平先生、监事王存璘先生、许旭东先生、周亚平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总经理张文学先生、董事会秘书孟祥云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租并最终购买长寿钢铁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股东—重庆长寿钢铁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96,981,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51%,为公司控股股东)已回避《关于续租并最终购买长寿钢铁资产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林涛、任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0-066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在重庆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2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小平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5名(其中委托出席监事1名,许旭东监事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吴小平主席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激励基金提取和运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及调整第一、二、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方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 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持股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 公司调整第一、二、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方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员工持股计划的灵活性和实施效率。

  4.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有利于以业绩为导向,激励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持续为公司做价值贡献;有利于提高员工队伍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会议的合规性

  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该次董事会审议议案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未发现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0-068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钢铁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7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3月27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参与网上竞拍购买重庆千信能源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参与竞拍重庆千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千信集团”)持有的重庆千信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简称“千信能源”)100%股权。

  2020年7月15日,公司与千信集团在重庆市长寿区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千信能源于2020年7月3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正式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20年12月3日,千信能源主要就名称变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名称为:重庆钢铁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简称“重钢能源”)。

  重钢能源因业务发展需要,于2017年向中国建设银行长寿支行借入长期借款5.05亿元;于2019年向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的形式分别借入资金2亿元、5亿元。截止2020年12月15日,以上借款余额分别为1.16亿元、1.17亿元、3.42亿元。公司购买千信能源股权前,千信集团为重钢能源的控股股东,为重钢能源的三笔融资共计5.75亿元提供担保。

  鉴于公司与千信集团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第五条第2点约定“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千信集团对于重钢能源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由公司承担相应担保责任”,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重庆钢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重钢能源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75亿元,担保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27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重庆钢铁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568624093X0

  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 法定代表人:杨斌

  5. 注册资本:52,569.493814万元人民币

  6. 成立日期:2009年04月14日

  7. 住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工业园区

  8.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工业余热、余气发电,电力、热力生产及销售;太阳能、风能、水能、天然气、瓦斯、分布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环境污染治理;节能环保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及技术服务;电力电子产品、机电设备销售及技术服务;水处理剂、水性涂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切削液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销售:仪器仪表、电线电缆、普通机械设备及零部件、五金交电、水暖器材、冶金材料、冶金炉料、有色金属、金属材料、金属制、矿产品、焦炭、建材、钢材、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铁及水渣、钢渣、废钢;电能质量检测、优化及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重钢能源100%股权

  10. 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金额及期限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金额及期限,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重钢能源提供担保系因产权交易而承接千信集团的融资担保,担保整体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对重钢能源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75亿元,担保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27日。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重钢能源提供担保系因产权交易而承接千信集团的融资担保,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整体风险较小,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重钢能源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0-069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二、三期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

  2020年12月30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采用书面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111人,实际出席持有人111人,占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会议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根据《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综合考虑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复杂程度和灵活性,同意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权益分配方式,由原来的“出售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调整为“出售员工持股计划所持的标的股票或者将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在缴纳相关税费后(如有)非交易过户至员工个人证券账户名下”。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

  2020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采用书面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111人,实际出席持有人111人,占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会议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根据《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综合考虑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复杂程度和灵活性,同意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权益分配方式,由原来的“出售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调整为“出售员工持股计划所持的标的股票或者将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在缴纳相关税费后(如有)非交易过户至员工个人证券账户名下”。

  三、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

  2020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采用书面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126人,实际出席持有人126人,占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会议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根据《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综合考虑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复杂程度和灵活性,同意对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权益分配方式,由原来的“出售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调整为“出售员工持股计划所持的标的股票或者将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在缴纳相关税费后(如有)非交易过户至员工个人证券账户名下”。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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