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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编号:临2020-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2月16日,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证公函【2020】2733号《关于对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要求公司,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并对预案作相应修改,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披露的《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临2020-056)。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中介机构等相关方共同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和要求进行逐项落实。鉴于《问询函》相关事项尚需与相关方进一步沟通、完善,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披露了《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提示性公告》(临2020-058),延期至 2020年12月30日前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

  目前,公司及中介机构正就《问询函》中涉及的部分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核查,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将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计划于5个交易日内披露回复。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进一步协调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大公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公告编号:2020-062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19号唐拉雅秀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姜涛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1人,董事长李维艰先生、副董事长兼总裁朱勇先生、董事朱颖锋先生、独立董事向国栋先生、独立董事胡正良先生、独立董事白静女士,因疫情防护及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薛艳女士、职工监事庞连义先生,因疫情防护及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姜涛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财务总监于杰辉先生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请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1年度融资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董监高责任险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所有议案均为须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的议案,投票情况见“(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冯鹏程 陈羽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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