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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12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编号:临2020-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2月28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成卫、程利民、石丹、庞庆平、韩书谟、徐光辉、吕文栋、吴翊、何平林九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召集、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临2020-045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国资委发布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等相关规定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38.14亿元,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1.61亿元。2019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共为56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21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为制造业(377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1家)、批发和零售业(21家)、房地产业(14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6家),资产均值为151.8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9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受到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2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郭健,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5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上市公司、大型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姚林山,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合伙人。2010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上市公司、大型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王娜,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5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上市公司、大型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3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纪律处分的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1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143万元。

  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确定具体报酬,预计相关审计费用与2019同期相比没有重大变化。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投入专业技术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投入的工作时间以及市场价格等因素定价。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日期为2000年9月19日,注册地址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业务。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是新中国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以来成立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也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公司自2018年度起,聘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截至2019年度,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2年担任本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8年签字会计师为邢建良、谭志东,2019年签字会计师为黄庆林、马丽君。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及沟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国资委发布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等相关规定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新聘审计机构事宜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的有关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并未发现可能导致其不能接受公司聘任的事项。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审查,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于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就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12    证券简称:平高电气    公告编号:临2020-046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月15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2号公司本部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月15日

  至2021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12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达到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4.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1月12日上午8: 30—11:30,下午14:30—17:00

  5.登记地点: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375-3804064,传真:0375-3804464,联系人:铁金铭。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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