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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0-127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孙昀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2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孙昀先生计划自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6月24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7%)。

  近日,公司收到孙昀先生的通知,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具体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孙昀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孙昀先生除遵守上述承诺外,还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的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本人所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因素的影响而终止。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的,因上述减持行为所得的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股东孙昀先生承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本人减持股票时将严格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的,因上述减持行为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孙昀先生均履行所作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孙昀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孙昀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四、备查文件

  孙昀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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