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0-087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议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全球知名会计网络RSM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
该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5亿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合伙人106人,注册会计师860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全所共有2,800余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770余人。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总收入共计105,772.1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9,691.5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5,557.89万元;为210家上市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建筑及工程地产、软件和信息技术、批发和零售、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对于本公司所在行业,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炎临,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具有多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审计与咨询专业服务经验,曾为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咨询等专业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郭晓鹏,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0年10月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行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曾为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咨询等专业服务。
5、诚信记录
近3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具体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协商确定,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查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具体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协商确定。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0-088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
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将增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延长项目建设完成期。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5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0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51元,共计募集资金51,530.5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104.47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2月19日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拟投入项目情况如下:
1、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1,365.97万元;
2、装配式建筑设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6,056.64万元;
3、BIM设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5,848.78万元;
4、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5,163.08万元;
5、工程总承包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开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5,670.00万元;
6、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3,000.00万元。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入计划的情况
本次调整的募投项目为“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截止2020年11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资进度为85.26%,募集资金余额为3,150.37万元。为了提高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如下调整:
1、增加实施地点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由公司实施,在长沙、广州、北京、上海、东莞、重庆、武汉7个城市新建或扩建设计服务网络。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扩大服务网络,加大对国内建筑设计市场的覆盖程度,解决公司目前因网络覆盖不足带来的设计服务能力与市场需求不相匹配的矛盾,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公司上市后,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增加了设计网络建设的范围,该项目原设定的投入地点已不能满足公司区域布局的需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新增区域纳入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地点由公司管理层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确定。同时,公司将根据具体布点的场地获取方式、人员规模、设备投资、业务开展情况,审慎投入,在不改变总投资额的情况下,优化项目投资结构。
2、延长实施时间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计划分三年实施。因新增实施地点,为更好地保障募投项目质量,合理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实现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期延长至2021年12月。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入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是公司根据战略布局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规模、投资方向、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募投项目更好的实施及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入计划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原计划发展区域已不能满足公司扩展需求,本次调整符合公司长远规划,董事会同意本次调整计划。本次调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独立董事意见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是公司根据长远规划及实际发展需求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属于变向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是根据公司发展及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调整。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0-089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8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12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3、《关于落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要求内控自查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对内控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并重点针对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担保与资金占用、防止内幕交易、股东股票质押、并购重组、股份权益变动管理、履行各项承诺、审计机构选聘、投资者关系管理十个重点问题出具了《2020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自查报告》,并报送深圳证监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事项,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事项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治理水平的重大违规事项。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营、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4、《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0-090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8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12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因此,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按照有关规定,对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查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登坤、仲德崑、王茂祺、孟庆林
2020年12月29日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是公司根据长远规划及实际发展需求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事项。
独立董事:陈登坤、仲德崑、王茂祺、孟庆林
2020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0-091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1月19日14:30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月19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上午9:15—2021年1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1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月12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盈福大厦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2020-090)。
(2)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连同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在2021年1月18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盈福大厦四楼,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晨
联系电话:0755-82739188
邮箱:hygj@capol.cn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盈福大厦四楼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12月30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已列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 □否。
5、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享有表决权:□是 □否。
6、委托人和受托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万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受托表决的持股数量: 万股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49
2、投票简称:华阳投票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表一:股东大会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4、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1)填写表决意见
本次表决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
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
实施地点及延期之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国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华阳国际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5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0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51元,共计募集资金51,530.5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104.47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2月19日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拟投入项目情况如下:
1、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1,365.97万元;
2、装配式建筑设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6,056.64万元;
3、BIM设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5,848.78万元;
4、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5,163.08万元;
5、工程总承包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开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5,670.00万元;
6、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3,000.00万元。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入计划的情况
本次调整的募投项目为“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截止2020年11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资进度为85.26%,募集资金余额为3,150.37万元。为了提高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如下调整:
1、增加实施地点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由公司实施,在长沙、广州、北京、上海、东莞、重庆、武汉7个城市新建或扩建设计服务网络。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扩大服务网络,加大对国内建筑设计市场的覆盖程度,解决公司目前因网络覆盖不足带来的设计服务能力与市场需求不相匹配的矛盾,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公司上市后,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增加了设计网络建设的范围,该项目原设定的投入地点已不能满足公司区域布局的需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新增区域纳入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地点由公司管理层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确定。同时,公司将根据具体布点的场地获取方式、人员规模、设备投资、业务开展情况,审慎投入,在不改变总投资额的情况下,优化项目投资结构。
2、延长实施时间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计划分三年实施,因新增实施地点,为更好地保障募投项目质量,合理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实现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期延长至2021年12月。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入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是公司根据战略布局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规模、投资方向、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募投项目更好的实施及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入计划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原计划发展区域已不能满足公司扩展需求,本次调整符合公司长远规划,董事会同意本次调整计划。本次调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独立董事意见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是公司根据长远规划及实际发展需求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属于变向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是根据公司发展及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调整。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孔少锋 张 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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