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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兆新       公告编号:2020-2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5层509-510单元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紧急会议的形式召集与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继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针对前次修订内容,经公司重新仔细审慎考虑并经各方充分论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第九十七条再次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20年12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确定。

  2、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针对前次修订内容,经公司重新仔细审慎考虑并经各方充分论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四条再次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2020年12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确定。

  3、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贯彻深圳证监局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自查报告》。

  深圳证监局于2020年11月16日下发《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应对《通知》开展专题学习,并对照《通知》中关于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重点聚焦的十个方面逐项自查。本次自查对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规范经营管理意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此次自查报告报送深圳证监局,并以此次自查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持续的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实现公司规范、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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