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共7人:徐一俊先生、徐伟先生、黄笑容先生、郭兵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德仁先生、魏江先生、胡旭微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各位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德仁先生、魏江先生、胡旭微女士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开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资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就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一俊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经济师,1996年2月至2010年3月,就职于杭州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曾任副总经理;201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徐伟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为徐一俊之兄。1992年9月至2006年10月,就职于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历任财务主管、大区经理、总经理助理、执行总经理;2006年10月至2020年9月,历任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14年10月至2019年9月,历任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06年10月至2019年9月,历任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14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黄笑容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工程师,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材料分技术委员会委员。1997年7月至2010年4月就职于杭州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曾任副总工程师;2010年4月至2015年4月,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5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同时担任本公司之子公司中晶新材料总经理。
郭兵健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2004年7月至2010年4月,就职于杭州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曾任部长;2010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19年7月,同时担任杭州维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徐一俊先生、徐伟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分别直接持有公司25.57%、11.99%股权;黄笑容先生直持有公司3.70%股权;郭兵健先生直持有公司3.20%股权。除此之外,上述董事候选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德仁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职称,中国科学院院士。杨德仁先生曾在日本东北大学金属材料研究所、德国FREIBERG工业大学等国外著名研究机构从事研究工作,2000年被聘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002年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1998年至今,在浙江大学硅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担任副主任、主任。2020年4月至今,兼任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院长。现任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金瑞泓科技(衢州)有限公司董事,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03806.SH)、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1799.HK)、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300316.SZ)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魏江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职称。魏江先生2005年至今担任浙江大学企业组织与战略研究所所长;2006年至今先后担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助理、系主任、院长;2013年至今担任浙江大学战略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现任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556.SH)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胡旭微女士,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教授职称。胡旭微女士1989年起至今任职于浙江理工大学,2005年至2015年担任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2003年至今担任浙江理工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所所长。现任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002135.SZ)、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822.SH)、上海飞尔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德仁先生、魏江先生、胡旭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9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的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终止与瑞华的年度审计合作事项,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进行了事前沟通,瑞华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瑞华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经过充分调查了解后,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中汇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与中汇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信息
4、执业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5、诚信记录
(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拟签字会计师洪烨和朱伟,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记录。
三、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专业能力,提议公司董事会聘请中汇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3、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
4、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汇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5、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中汇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求。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请中汇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5、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5、《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书面陈述意见;
7、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8、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4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董事徐伟、董事孙炜、董事王晓哲、独立董事杨德仁、独立董事魏江、独立董事胡旭微共6人以通讯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徐一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将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任期三年。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本议案之日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履行董事会职责。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结果如下:
1.1提名徐一俊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提名徐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提名黄笑容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提名郭兵健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任期三年。任职期间,独立董事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结果如下:
2.1提名杨德仁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提名魏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提名胡旭微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0号),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4,947,000股新股。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作)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20]33130002号),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4,813,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99,760,000.00元,股本由人民币74,813,000.00元变更为99,760,000.00元。
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1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发行,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均发生了变化,现拟将《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由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和章程等事宜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考虑,拟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1年1月15日下午14时于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1)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5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国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1、提名何国君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提名万喜增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提名何国君和万喜增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考虑,拟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聘期一年。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选举郑伟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郑伟梁先生将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郑伟梁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年8月至2010年4月,就职于杭州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担任班组长;2010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单晶制造部副部长、硅片加工部部长、运维总监;2017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郑伟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届监事会同意提名何国君先生、万喜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监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其中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何国君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年8月至2011年4月,就职于杭州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担任部长;2011年4月至今,历任本公司单晶制造部部长、生产总监;2014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何国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302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万喜增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8年4月至2010年3月,就职于杭州晟阳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厂长;2010年3月至今,历任本公司设备工程部部长、本公司之子公司中晶新材料项目部主任;2014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
万喜增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953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1年1月15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徐一俊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徐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黄笑容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郭兵健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杨德仁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魏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胡旭微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何国君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万喜增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登记的议案》
5.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2.00《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14.00《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分别由公司2020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内容。
议案1、议案2和议案3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并分别投票。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中议案4、议案5、议案6和议案7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1、议案2、议案3和议案14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1.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需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1年1月11日8:30-11:30、13:3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电话:0572-6508789;传真:0572-6508782
邮编:313100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李志萍
5.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6”;
2、投票简称:“中晶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如提案1,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3名(如提案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2名(如提案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说明:1、表决时,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每项议案的表决意见相应栏目中打√,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相应票数。
2、请在投票人签名(法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处签上您的姓名以示确认。
3、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4、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闭幕为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8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0号),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4,947,000股新股。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作)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20]33130002号),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4,813,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99,760,000.00元,股本由人民币74,813,000.00元变更为99,760,000.00元。
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1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发行,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均发生了变化,现拟将《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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