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0-117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30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88号5栋23层公司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4日(星期四)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德莅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8,033,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0169%。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8,022,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0113%。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56%。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3,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6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4、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事项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8,02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7%;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
同意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656%;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3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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