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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北京华盖映月影视文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0-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文化基金概况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视觉中国”)于2014年12月9月召开2014年第八次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华盖映月影视文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映月基金”或“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现金人民币1,200万元投资映月基金。2016年1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华盖映月影视文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现金人民币1,800万元追加投资映月基金。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投资文化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0)。    2019年2月15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转让北京华盖映月影视文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出资份额的议案》,公司及映月基金其他合伙人拟与北京雄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越投资”)签署《合伙权益转让协议》,将各有限合伙人持有的映月基金合伙权益全部转让给雄越投资并退出映月基金。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6日、2019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转让文化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视觉中国:关于转让文化基金份额的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二、投资文化基金进展情况

  鉴于映月基金各合伙人与雄越投资最终未就合伙权益转让事宜达成一致,《合伙权益转让协议》未能完成签署。现映月基金各合伙人拟签署有限合伙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原合伙协议部分条款做补充约定。2020年12月31日,上述事项经公司2020年第十二次总裁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补充协议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1.基金周期

  有限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18日。

  2.管理费

  在有限合伙企业的延长期内,有限合伙企业无需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

  3.分配机制

  有限合伙企业所投项目实现现金收益时,普通合伙人应根据各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实缴出资比例,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首先,向各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比例返还其投资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直至各合伙人收回其投资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全部实缴出资;

  (2)如有余额,按照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向各合伙人支付,直至各合伙人收回的金额等于其实缴出资额所对应的按照8%/年(单利)计算的门槛回报;

  (3)如有余额,将上述分配之后余额的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各有限合伙人按照实缴比例进行分配。

  4.违约责任

  如果普通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或本协议的规定,需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十二次总裁办公会会议决议;

  2.映月基金有限合伙协议补充协议。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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