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006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31日14:5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5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李永前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本公司股份总数为695,433,689股,本次股东大会中,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95,433,689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445,107,597股。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370,797,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83.31%。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74,309,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6.69%。
3、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总股份 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同)1人,代表股份1,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0002 %。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445,107,5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委派陈思佳、霍晴雯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007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项目
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 3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现持有中交立达(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立达”)40%股权,中交立达由于经营需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申请贷款56,000万元,期限3年,中交立达以自有的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各股东方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我司为该笔贷款按持股比例4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2,400万元。
我司全资子公司合肥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公司”)由于经营需要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钟楼支行申请贷款63,000万元,期限3年,合肥公司以自有的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我司为此笔贷款提供2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补充担保,合肥公司向我司提供反担保。
我司曾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2020年7月27日召开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对项目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我司为中交立达提供担保额度共计32,000万元,为合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70,000万元,本次担保前,我司已使用为中交立达担保额度0万元,已使用为合肥公司担保额度0万元,本次担保后,我司已使用为中交立达担保额度为22,400万元,已使用为合肥公司担保额度为25,000万元,未超过上述担保额度,本次对中交立达和合肥公司提供担保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交立达(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1月18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海强
注册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新北路4668-14号楼六层A区G170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房地产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天津立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4%,天津农垦海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6%。
股权结构图:
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中交立达与我司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中交立达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2. 合肥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12月19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马江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瑶岗路与大彭路交口东南角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办公房屋租赁;房地产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新建房屋买卖代理;房地产经纪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持股比例100%。
该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合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最近一期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中交立达贷款担保合同
保证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
债务人:中交立达(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金额:22,4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2. 合肥公司贷款担保合同
保证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钟楼支行
债务人:合肥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金额:25,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我司为中交立达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中交立达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符合我司整体利益;中交立达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中交立达另一股东方天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60%为中交立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上述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我司为合肥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合肥公司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符合我司整体利益;合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我司对其经营和财务决策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合肥公司向我司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20年11月30日,我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余额821,821.61万元,占2019年末归母净资产的300.53%;对不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66,092.87万元,占2019年末归母净资产的60.74%。无逾期担保,无涉诉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0年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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