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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阳泉煤业                公告编号:2021-001

  债券代码:143960                   债券简称:18阳煤Y1

  债券代码:143979                   债券简称:18阳煤Y2

  债券代码:143921                   债券简称:18阳煤Y3

  债券代码:155989                   债券简称:18阳煤Y4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阳煤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阳股02

  债券代码:163962                   债券简称:19阳煤Y1

  债券代码:163398                   债券简称:20阳煤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403,038,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34%,华阳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701,519,120 股(含本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占公司总股本的29.17%。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接到控股股东华阳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等情况。

  3. 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 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况

  华阳集团质押股份中不存在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如果华阳集团未来提前解除本次质押,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2. 控股股东华阳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 控股股东本次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控股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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