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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武汉市国资委批复暨公司控制权 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锦科技”)控股股东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昊月”)与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新能实业”)于2020年9月16日签署了《债务重组协议书》,新余昊月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13,363,924股作价2,810,291,666.67元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武汉新能实业。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余昊月持有公司198,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4%,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卫洪江,武汉新能实业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债务重组完成后,武汉新能实业持有航锦科技的股份数额为113,363,9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43%;新余昊月剩余持有航锦科技的股份数额为84,936,0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3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新余昊月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卫洪江先生亦不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武汉新能实业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9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

  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金控”)于近日收到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市国资委关于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协议受让航锦科技股份并取得控制权的批复》(武国资改革〔2020〕8号),同意新余昊月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所持有的公司113,363,924股转让给武汉新能实业,转让价格24.79元/股。主要内容如下:

  1、原则同意新能实业通过协议受让及约定取得航锦科技控制权。

  2、请你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督促指导新能实业依法依规做好协议受让航锦科技股份并取得航锦科技控制权工作,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请你公司督促转让各方信守承诺,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确保航锦科技治理安排、经营业绩、公司总部落户武汉落实到位,实现确定的战略目标。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股份转让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股份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市国资委关于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协议受让航锦科技股份并取得控制权的批复》(武国资改革〔2020〕8号)。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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