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2号平安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公司董事长潘树启先生另有公务,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王新义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0人,董事长潘树启先生,董事王良先生、张金常先生,职工董事王羊娃先生,独立董事陈岱松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张友谊先生,监事刘信业先生、赵全山先生、梁建民先生、王启山先生,职工监事张轶群先生、陈志远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许尽峰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岳殿召先生、闫章立先生、徐继民先生及财务总监赵运通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刘天意、闫然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1-003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1日采用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张友谊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之规定,经半数以上监事推举,由公司监事王少峰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9人,实际表决监事9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收购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内容详见2021-004号公告)
二、关于申报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报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的议案》。(内容详见2021-006号公告)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1-006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报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申报固定资产处置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河南省2020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名单公示》,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六矿二号井纳入关闭退出煤矿名单,2020年12月23日矿井封井关闭。拟核销账面矿井建筑物资产原值29,455.28万元,按照工作量法已计提折旧5345万元,净值24,110.65万元。
二、本次申报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报固定资产损失金额24,110.65万元,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计入当期损益,预计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24,110.65万元。公司对上述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申报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申报固定资产处置损失是因公司六矿二号井纳入关闭退出煤矿名单,2020年必须关闭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固定资产处置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固定资产处置损失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申报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其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报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申报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本次申报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本次申报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1-002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1日采用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因公司董事长潘树启先生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之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王新义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收购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内容详见2021-004号公告)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潘树启先生、王良先生、张建国先生、张金常先生、涂兴子先生、王新义先生、赵运通先生、康国峰先生、梁红霞女士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加强对各生产矿井的安全装备,满足各矿生产投入需求,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减少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收购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
二、关于获得中央及省级预算内财政拨款作为独享资本公积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获得中央及省级预算内财政拨款作为独享资本公积的议案》。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煤矿安全改造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豫财建〔2020〕170号),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收到的2020年中央预算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专项资金8,400万元,拟以投资的形式转入公司资本公积,作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独享权益。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省级资金的通知》(豫财建〔2020〕171号),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收到的2020年省级预算煤矿安全改造项目资金2,210万元,拟以投资的形式转入公司资本公积,作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独享权益。
三、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分别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平安银行郑州分行、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四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 经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包括其下属分支机构)申请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2. 经与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申请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3. 经与平安银行郑州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平安银行郑州分行申请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4. 经与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接洽,本公司拟向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申请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手续为准。
四、关于放弃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内容详见2021-005号公告)
五、关于申报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报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的议案》。(内容详见2021-006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申报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其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报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六、关于设立机构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机构的议案》。
为规范煤炭开发秩序、保护和集约开发煤炭资源,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拟成立煤矿兼并重组管理处,统一管理煤矿兼并重组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1-004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煤股份”)拟以自有资金购买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股子公司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
●本次交易的收购价格为经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0】第3396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0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固定资产的评估值共计人民币15,110.60万元。
●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上述关联交易。5名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概述
平煤股份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股子公司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设备经营租赁合同已到期。为理顺公司租赁业务,公司不再继租,拟以自有资金购买原租赁使用的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固定资产,以降低资金成本。
(二)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1,329,473,674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数的57.12%,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神马租赁”)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情况说明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潘树启先生、王良先生、张建国先生、张金常先生、涂兴子先生、王新义先生、赵运通先生、康国峰先生、梁红霞女士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公司名称: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3日
公司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 21 号院
注册资本:1,943,209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原煤开采;煤炭批发经营;煤炭洗选;铁路运输;物资储运;建筑安装;电力生产;矿区供电营业与服务;送变电工程施工及通信工程施工;热力生产及供应;自来水生产、自来水管道安装与维修;环境监测;信息服务;投资管理与咨询;租赁管理与咨询;企业管理与咨询;保理管理与咨询;法律咨询;融资租赁;招标代理;电梯安装及维修;技术咨询与服务;企业管理服务;设备、机电修理;设备租赁;单体液压支柱、橡胶塑料租赁;房屋租赁;环保设备生产及施工;粉煤灰综合利用与技术服务;物业管理;居民服务;水、电、汽服务;车辆存放服务;电影放映;剧场营业与服务;承包境外矿务工程;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其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和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人员;完整转播中央电视台、省电视台、当地无线电视台和教育电视台节目;有线电视安装;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半导体冷暖箱、净化水系列产品制造与安装;烟煤煤球及型煤加工(不含销售);煤矿安全仪器及仪表安装设计;进出品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汽车销售(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木材采伐;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住宿、餐饮、洗浴;游泳;游泳馆经营和销售体育用品;旅游;洗衣。生产、销售:帘子布、工业及民用丝、地毯丝;塑料及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机电设备及配件;工矿产品及配件;机电产品及配件;矿灯;风动工具;钻具;轻(新)型建材;金属管道及配件;非金属管道及配件;防爆电器;矿用通风安全产品;金属结构;水泥;机电设备;粉煤灰。批发、零售:焦炭;碳素制品;针状焦的采购及销售;机电设备及配件;机械配件;机动车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橡胶制品;劳保用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皮带;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算机及配件;办公机具;低温热管件;园林机械;观赏鱼及渔具;农产品;预包装食品;保健品;工艺品;日用百货;服装;食品;饮料;酒;卷烟;雪茄烟。
截至2020年9月末,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资产总额19,840,244万元,净资产4,299,634.74万元;2020年1-9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197,034.02万元,累计利润总额75,744.96万元。
(二)公司名称: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名 称: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10554770F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530号A5库区集中辅助区三层318室
法定代表人:张后军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8月13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末,平煤神马租赁资产总额72,819.51万元,净资产52,508.58万元;2020年1-9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333.18万元,累计利润总额2,181.69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股子公司平煤神马租赁购买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排沙电泵、调度绞车、带式输送机、清水离心泵等综采、综掘设备,共计489项,设备购置价为21488.38万元(含税),以2020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15,110.60万元(含税),评估减值6377.78万元,减值率29.68%。减值的主要原因是平煤租赁未对机器设备计提折旧所致。(设备明细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定价原则
经双方同意,本次交易的收购价格为经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0】第3396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0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固定资产的评估值共计人民币15,110.60万元。
(二)结算办法
本公司拟与平煤神马租赁集团签订《固定资产购买合同》,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对价。
(三)采购项目及质量标准
1、卖方向买方提供所出售固定资产的情况,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买方;
2、卖方提供的固定资产质量标准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并且符合买方提出的标准和要求。
(四)交付及验收
1、买方应自合同标的交付并安装完毕之日起两周内,检验质量。对验收不合格的设备资产,买方应于两周内及时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承担因不合格产品而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设备的保证期为验收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在保证期内,如发现属于卖方责任的缺陷,卖方接到买方的通知后立即予以修理以替换该缺陷设备。修理的或替换的设备保证期应从买方验收后重新起算。
3、买卖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应交双方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鉴定,有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五)争议解决
合同双方因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尽力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加强对各生产矿井的安全装备管理,满足各矿生产投入需求,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减少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加强对各生产矿井的安全装备,满足各矿生产投入需求,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减少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收购平煤神马租赁部分固定资产。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能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减少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2次(不含本次),涉及金额20,551.87万元。
1. 2020年2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收购变电站等相关资产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天通公司以2,232.23万元收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七矿拥有的变电站及相关线路资产。具体内容详见《平煤股份关于下属子公司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收购变电站等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2.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以18,319.64万元收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的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75%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平煤股份关于收购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九、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四)《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所涉及的设备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0】第3396号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1-005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放弃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股份”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星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斗资产”)少数股东上海石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峰资产”)拟以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净资产价格,向深圳双合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合盛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星斗资产49%的股权,公司拟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概述
因业务管理规范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星斗资产少数股东石峰资产拟以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净资产价格,向双合盛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星斗资产49%的股权,公司拟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出让方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石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7月
注册地址:上海津桥经济开发区三双公路1021号6-G106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二)意向受让方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双合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4月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10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投资管理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星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宝山区高逸路112--118号6幢1201室
法人代表:陆玉磊
注册资本:1,000万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二)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后,星斗资产有关事项变化对照表
(三)星斗资产财务状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星斗资产的资产总额254.08万元,负债总额3.14万元,净资产250.94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98.44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0.03万元。
四、放弃优先购买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改变对星斗资产的持股比例,不会改变公司对星斗资产的控股地位,公司在星斗资产的权益不受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运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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