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1-001号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月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4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泛悦中心B座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秦普高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28,516,45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2.00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05,529,23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0.68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22,987,2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25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共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4,950,19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4387%。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等有关人员列席。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与电建地产签署集中采购与管理服务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25,485,45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8507%;反对828,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1493%;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121,495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6786%;反对828,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214%;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追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25,460,85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7573%;反对853,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427%;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096,895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5800%;反对853,3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4200%;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南京智盛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同意727,571,05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702%;反对945,4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98%;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004,795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2109%;反对945,4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7891%;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南京锦华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同意727,571,05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702%;反对945,4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98%;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004,795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2109%;反对945,4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7891%;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南京悦霖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同意727,571,05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702%;反对945,4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98%;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004,795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2109%;反对945,4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7891%;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同意727,571,05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702%;反对945,4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98%;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004,795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2109%;反对945,4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7891%;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25,485,45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8507%;反对828,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1493%;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121,495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6786%;反对828,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214%;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南国置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CMBS)的议案(一)》
同意727,687,75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862%;反对828,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138%;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121,495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6786%;反对828,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214%;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南国置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CMBS)的议案(二)》
同意727,687,75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862%;反对828,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138%;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121,495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6786%;反对828,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214%;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727,681,15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853%;反对835,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147%;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114,895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6521%;反对835,3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479%;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25,482,35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8390%;反对831,8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161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118,395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6662%;反对831,8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338%;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华、王茁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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