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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于2020年12月30日以书面形式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1月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维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1年第一季度与山东东岳氟硅材料有限公司、山东东岳化工有限公司、 淄博河润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关联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总额不超过10,500.00万元。

  关联董事王维东先生、张哲峰先生、刘静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1-002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监事会”),于2020年12月30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1月4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华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2021年第一季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所需,交易事项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与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2021年第一季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月4日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1-003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岳硅材”)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预计与山东东岳氟硅材料有限公司、山东东岳化工有限公司、淄博河润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预计2021年第一季度发生关联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总额不超过10,500.00万元。

  公司2021年1月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维东、张哲峰、刘静回避表决,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2021年第一季度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交易预计期间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超出上述预计交易总金额、各项预计交易金额的关联交易,应依照超出的金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山东东岳氟硅材料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甲烷氯化物的制造与销售,能源生产及供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759160640W

  法定代表人:荣庆金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一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盐酸、硫酸、氢氧化钠、氯【液化的】、次氯酸钠溶液、四氯乙烯、六氯乙烷、氢气(以上范围有限期以许可证为准);销售甲醇(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有色金属、金属材料;电力、热力、粉煤灰、脱硫建筑石膏;热力管道输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截至2020年06月30日,山东东岳氟硅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164,067.68万元,净资产65,754.08万元,净利润742.7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山东东岳化工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制冷剂的生产与销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1613287542N

  法定代表人:王强

  注册资本:34,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

  经营范围:绿色制冷剂系列产品(R22、R32、R142b、R134a、R152a、R143a、R600a、R125总质量之和大于90%)、氯二氟甲烷(R22)、1,1,-二氟乙烷(R152a)、氟化氢、氟化氢铵、二氟氯乙烷(R142b)、二氟甲烷(R32)、1,1,1-三氟乙烷(R143a)、二氯乙烷、硫酸、氢氟酸、氟硅酸、氯乙烯、盐酸、三氟甲烷(R23)(中间产品)、一氟二氯甲烷(R21)(中间产品)、氯化氢(中间产品)、乙炔(中间产品)生产、销售(以上范围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四氟乙烷、1,1,1,2,2-五氟乙烷(R125)、聚氯乙烯生产、销售;邻苯二甲酸酐、异丁烷、丙烷(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截至2020年06月30日,山东东岳化工有限公司总资产542,354.82万元,净资产 331,529.83万元,净利润15,205.56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淄博河润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污水处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1MA3NBWNU2E

  法定代表人:李凯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工业街北首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污泥处理;环境检测;企业管理咨询;短期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截至2020年06月30日,淄博河润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4,890.16万元,净资产2,183.30万元,净利润-112.01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各关联方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生产所需,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维东、张哲峰、刘静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2021年第一季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董事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属于上市公司的商业机会及上市公司向董事利益倾斜的情形。公司本次2021年第一季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2021年第一季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交易事项依据市场价格的原则协商定价,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2021年第一季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三)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且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东岳硅材2021年第一季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3、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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