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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补充 质押及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剑飞先生、周莉女士的通知,获悉秦剑飞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周莉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2、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3、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秦剑飞先生、周莉女士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

  4、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剑飞、周莉女士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其他说明

  上述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剑飞先生、周莉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产生的相关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其所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秦剑飞先生、周莉女士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来股份变动若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将严格遵照权益变动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三、备查文件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确认书;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哈三联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1-002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哈尔滨利民盛德

  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额转让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莉女士,股东秦臻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赵庆福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梁延飞先生,副总经理姚发祥先生,副总经理范庆吉先生,副总经理王明新先生,副总经理关成山先生,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哈尔滨利民盛德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三联”)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周莉女士、股东秦臻先生及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哈尔滨利民盛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德发展”)的通知,周莉女士及秦臻先生已于2021年1月4日与盛德发展21位原始出资人签订了《哈尔滨利民盛德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额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出资额转让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转让背景:

  周莉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剑飞先生之配偶,与秦剑飞先生被共同认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莉女士持有哈三联股份总数为36,787,500股,占哈三联总股本比例为11.6195%;

  秦臻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剑飞先生之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臻先生持有哈三联股份总数为11,250,000股,占哈三联总股本比例为3.5534%;

  盛德发展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于2013年10月8日成立,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9,305,000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剑飞先生于2013年11月将其个人持有的哈三联8,250,000股股份转让至盛德发展,用于激励员工。哈三联首次公开发行后,盛德发展持有哈三联股份总数为12,375,000股(包括参与哈三联2017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占哈三联总股本比例为3.9087%。为实现持股平台的激励意义,秦剑飞先生曾分别于2018年11月14日及2019年11月6日签署协议以自筹资金收购盛德发展出资人持有的部分出资额(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16日及2019年1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因前述两次出资额转让不涉及盛德发展减持哈三联股份行为,故两次转让后,盛德发展持有哈三联股份总数量及比例均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德发展持有哈三联股份总数为12,375,000股,占哈三联总股本比例为3.9087%。

  两次出资额转让前后盛德发展出资人及各自出资额情况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同时为更好的实现激励员工的目的,秦剑飞先生决定,由周莉女士及秦臻先生以自筹资金顶格收购盛德发展原始出资人持有的盛德发展出资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莉女士、秦臻先生已与盛德发展21位原始出资人签订了《出资额转让协议》。因本次出资额转让不涉及盛德发展减持哈三联股份行为,故本次出资额转让后,盛德发展持有哈三联股份总数量及比例均不发生变化。

  二、转让标的:

  盛德发展21位原始出资人分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盛德发展出资额转让给周莉女士、秦臻先生,具体情况如下:

  

  注: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三、转让价格:

  根据协商,本次收购标的出资额的作价依据为:“协议各方达成事先一致认可,以协商日前20个交易日哈三联股票收盘价的平均值每股10.35元”对应的“本次盛德发展每份出资额转让对价”。计算方式为:以协商日前20个交易日哈三联股票收盘价的平均值每股10.35元*盛德发展持有的哈三联股份数量12,375,000股/盛德发展股东全部认缴出资额19,305,000元=本次盛德发展每份出资额转让对价6.6346元。

  本次转让出资额及对应价款如下:

  

  注释:上述表格中“本次转让价款”按照“本次转让盛德发展出资额” *“盛德发展每份出资额转让对价(取小数点后八位)”计算。

  四、本次出资额转让并完成工商登记后,盛德发展全体出资人的出资额情况将变更如下:

  

  五、出资额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2021年1月31日前,周莉女士、秦臻先生分别向盛德发展21位原始出资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该等出资额转让的全部价款,合计人民币52,401,328.73元。本次出资额转让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各方依法各自承担。

  六、本次盛德发展标的出资额转让并完成工商登记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直接及间接持股情况将变化如下:

  

  七、其他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盛德发展后续工商变更信息,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哈尔滨利民盛德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额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1-003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及

  签订协定存款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已发表同意的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已于2020年10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近日,公司赎回了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同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币种:人民币

  

  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次理财产品赎回本金24,000万元,取得收益440.09万元。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4,000万元,购买了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币种:人民币

  

  三、关联关系的说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已发表同意的意见。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授权额度内,无需再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五、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审批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1亿元,在审批核准的投资期限内,该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截至本公告日,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5.20亿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

  八、闲置募集资金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阳光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署了单位协定存款协议,约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协定存款账户进行利息结算。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和2020年10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及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及签订协定存款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开设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阳光支行(账号:75950188000143672)的募集资金账户变更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账号:632520304)、开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账号:65010078801000000124)的募集资金账户变更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账号:632519752),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11月25日、2020年12月31日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阳光支行、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的募集资金账户办理了撤销银行账户的手续,同时与该银行签订的《中国光大银行人民币协定存款合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单位协定存款协议》予以解约终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账号:632520304)签署了《协定存款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约定结算账户基本存款额度为人民币10万元,对超过基本存款额度部分存款适用2.2%的利率,结息方式按日计息,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第20日,申请提前终止或销户的,结息日为终止日或销户日。存款期限壹年,自2020年12月22日起至2021年12月22日止。

  九、备查文件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定存款合同;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现金管理业务凭证;

  3、中国农业银行理财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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