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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土地房产征收及转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由于常熟市沙家浜镇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土地资源综合利用等需要,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常熟市中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光电”)分别与常熟市沙家浜镇人民政府签订《常熟市沙家浜镇国有土地上企业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约定对公司坐落于沙家浜镇常昆路11号的闲置老厂房(以下简称“交易标的1”)及中联光电坐落于沙家浜镇常昆路9号的闲置老厂房(以下简称“交易标的2”)进行搬(拆)迁,根据江苏中和东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评估结果,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搬迁事项涉及的补偿款总额为10,548.4988万元。

  为了配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晖光伏”)与常熟市沙家浜村级联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家浜置业”)签订《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转让协议书》,约定将腾晖光伏坐落于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复兴路18号土地使用权及该地块上的全部建筑物(以下简称“交易标的3”)转让给沙家浜置业,根据江苏中和东华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评估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转让事项涉及的补偿款总额为6,568.2003万元。

  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土地房产征收及转让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中联光电与常熟市沙家浜镇人民政府签订《常熟市沙家浜镇国有土地上企业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将坐落于沙家浜镇常昆路9号及11号的厂房进行搬迁,同意腾晖光伏与沙家浜置业签订《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转让协议书》,将坐落于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复兴路18号土地使用权及该地块上的全部建筑物转让给沙家浜置业,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将产生8,549.46万元收益(未经审计),超过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为常熟市沙家浜镇人民政府和常熟市沙家浜村级联合置业有限公司,公司、中联光电、腾晖光伏与交易对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1位于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路11号,房屋面积26,528.15平方米(其中权证面积19,819.3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面积39,067平方米(折合58.6005亩),权证号苏(2018)常熟市不动产权第0052805号。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交易标的1的土地账面原值为585.99万元,累计摊销为149.91万元,账面净值为436.08万元;房屋建筑物等账面原值为1,728.27万元,累计折旧为1,433.95万元,账面净值为294.32万元。

  交易标的2位于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路9号,房屋面积15,711.38平方米(其中权证面积9,820.8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面积20,411.70平方米(折合30.6176亩),权证号苏(2018)常熟市不动产权第0046250号。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交易标的2的土地账面原值为611.48万元,累计摊销为155.92万元,账面净值为455.56万元;房屋建筑物等账面原值为1,071.22万元,累计折旧为920.14万元,账面净值为151.07万元。

  交易标的3位于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复兴路18号,房屋面积25,301.3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面积19,659平方米(折合29.4885亩),权证号苏(2018)常熟市不动产权第0052071号。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交易标的3土地账面原值1,042.09万元,累计摊销为176.56万元,账面净值865.53万元;房屋建筑物等账面原值7,511.44万元,累计折旧为1,817.15万元,账面净值为5,694.29万元。

  上述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常熟市沙家浜镇国有土地上企业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

  甲方:常熟市沙家浜镇人民政府

  乙方: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市中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1、搬迁企业补偿金额

  交易标的1:搬迁补偿款总计6,435.7995万元。其中:

  (1)土地补偿:土地基准价补偿1,125.1296万元,区位价补偿468.804万元。

  (2)房屋(含装修及附着物)补偿:2,816.1491万元。

  (3)设备、设施补偿:201.5231万元。

  (4)搬迁损失补偿:530.563万元。

  (5)搬迁奖励金:220.5041万元。

  (6)不安置土地奖励:900.1037万元。

  (7)有证房产规费补偿:173.0229万元。

  交易标的2:搬迁补偿款总计4,112.6993万元。其中:

  (1)土地补偿:土地基准价补偿587.8579万元,区位价补偿244.9408万元。

  (2)房屋(含装修及附着物)补偿:1,913.1698万元。

  (3)设备、设施补偿:359.1827万元。

  (4)搬迁损失补偿:314.2276万元。

  (5)搬迁奖励金:137.2984万元。

  (6)不安置土地奖励:470.2863万元。

  (7)有证房产规费补偿:85.7358万元。

  2、付款方式

  交易各方签订工业企业搬迁协议,待乙方所涉及房产全部拆除、土地所有权完成收回、不动产证完成注销后,甲方在60天内付清剩余全部补偿款。

  3、义务与权力

  (1)腾房标准:乙方负责企业职工安置及各承租户的解约清租工作,并完成清场工作,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交房期间的一切安全、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及时清理企业设备设施、房屋室内物品,需保持被搬(拆)迁企业房屋及内部装修、附属物的原貌,不得擅自破坏、拆除,对已评估补偿的设备、设施不得进行变卖。如有违反,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3)拆房:乙方腾房(交钥匙)后,由甲方负责将房屋拆除。

  二、《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转让协议书》

  甲方: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常熟市沙家浜村级联合置业有限公司

  (1)甲方现合法拥有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复兴路18号占地面积29.4885亩土地使用权(国有工业用地)及该地块上的全部建筑物,建筑面积25301.33m?(含地块上所有建筑物和附着物,以现状为准,下称甲方房地产。)

  (2)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转让本协议第一条所涉房地产及所属范围内的设备和附属设施给乙方。

  (3)转让金额由第三方江苏中和东华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评估确定,转让总价为:6,568.2003万元,其中:土地评估值1,918.7184万元,房屋(含装修及附着物)评估值4,060.1045万元,设备设施评估值368.4968万元,建设规费220.8806万元。

  (4)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待甲乙双方办理过户手续后,乙方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转让款。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搬迁及转让事项涉及的房产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资产,故本次交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经公司财务初步测算,预计公司能够实现收益约8,549.46万元(未经审计),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6.51%,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常熟市沙家浜镇国有土地上企业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

  3、《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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