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ST威龙 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 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司冻0106-02号)及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镇江中院”)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苏11执64号),公司原控股股东王珍海先生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62,641,715股股票被司法划转。
一、 本次股权被司法划转的具体情况
本次司法划转前,于是鑫诚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王珍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4,184,1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0%。
本次司法划转完成后,于是鑫诚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62,641,7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1%;王珍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542,4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7%。
二、 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原因
公司原控股股东王珍海先生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62,641,715股于2020年11月19日被于是鑫诚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取得(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20-076号公告、2020-066号公告)。根据镇江中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苏11执64号),将王珍海持有的公司股份62,641,715股扣划至于是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于是鑫诚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上述股份被司法划转事项将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王珍海先生变为无实际控制人。
2、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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